湖北贾女士,您的钱被吉安警方追回了!

政务   2025-01-05 10:50   江西  

“感谢江西万安的

警察同志,

感谢你们帮我追回

被骗走的血汗钱

辛苦你们了!”

12月30日

来自湖北的贾女士

赶到万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

领回自己

遭遇虚假投资类诈骗

被骗走的5.8万元

并对吉安万安警方

尽心尽责、迅速破案

为其挽回经济损失

表示由衷地感谢

↓↓↓



事件经过





2024年12月27日

上午10时许

万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

反诈中队接到线索称

万安县居民罗某名下的银行卡

收到涉诈资金5.8万

有部分资金被取现

接到线索后

民警迅速对该线索进行核查

发现涉诈资金

系罗某的丈夫肖某取出

民警确认其居住地址后

于当日14时许

将罗某、肖某依法传唤至

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贾女士领回被骗钱款


到案后

罗某供述

该银行卡虽在自己名下

但一直是其丈夫肖某使用

经查

肖某此前通过网络得知

做虚拟币投资来钱快

于是在相关平台

绑定其妻子的账户

用于虚拟币交易


12月27日上午

肖某收到“客户”发来的一笔

5.8万元的资金

用于虚拟币交易

收到钱款后

着急用钱的肖某

将部分钱款取用

殊不知这笔钱

正是电诈受害人的

被骗资金



得知真相后

肖某主动提出

退还涉诈资金

完成退赃手续后

民警还对肖某

进行了反诈宣传

肖某表示自己不会再进行

任何虚拟币相关投资

提高反诈意识

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

馅饼下面是陷阱”


1.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虚拟货币不具备法定货币等同价值,广大投资理财者要理性看待虚拟币,树立正确的货币理念,提高风险意识。

2.拒绝相信所谓的虚拟货币投资平台。虚拟货币平台在我国属于非法金融活动,所谓的投资平台其实是可以由犯罪分子人为操控的假平台。

3.通过正规渠道投资。要通过金融机构官方平台购买投资理财产品,对任何宣称高收益的投资理财产品要保持高度警惕。



供       稿:万安县公安局刘艳
编       辑:江 紫 微
责任编辑:梅       琴
审       核:欧阳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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