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去世后,妻子发现他生前给一女子转账60余万,要求对方归还,对方不肯,结局大快人心!

文摘   2024-11-28 11:00   江苏  

在湖南衡阳,一起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案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李女士与丈夫张某结婚三十余年,共同育有二女一子,家庭经济独立,生活和睦。然而,这一切的平静在2021年3月被一场突如其来的悲剧打破——张某因心梗不幸去世,留给家人的除了无尽的哀痛,还有一连串未解的谜团。在操办丈夫后事的过程中,李女士发现张某的银行账户竟无分文存款,这让她感到十分困惑。尽管心中充满疑惑,李女士还是强忍悲痛,筹集了20多万元丧葬费,妥善安排了张某的葬礼。然而,在处理丈夫遗物时,她无意间发现了张某生前与一名女子的频繁通话记录,这让她心中的疑虑更加深重。经过深入调查,李女士得知这名女子名叫小王,竟是丈夫张某的情人。更令人震惊的是,从2016年至2021年,张某通过微信转账、发红包等方式,分284次向小王转账共计40.13万余元。此外,张某还取现12.7万元用于支付小王在衡阳市某房屋的首付款,并为其购买小车支付了6.36万元。这一切都让李女士悲愤交加,她意识到,丈夫卡内之所以一分钱都没有,原来是将夫妻共同财产用在了养情人的开销上。愤怒之下,李女士将小王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决张某对小王的赠予行为无效,并要求小王归还财产。这一案件迅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人们纷纷期待法院能够给出一个公正、合理的判决。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张某赠予给小王的钱财显然属于其与李女士的夫妻共同财产,而张某在未与李女士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赠予小王,显然违反了法律规定。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张某在与李女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仍与小王保持男女朋友关系,并向其多次赠予款项,这是典型的有配偶者与他人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期间发生的赠与合同。小王在明知张某有配偶的情况下,仍与其保持超出普通男女朋友的关系,其行为有悖社会伦理道德,也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

最终,法院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判决张某与小王之间的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小王返还李女士各项款项共计59.19万元。这一判决不仅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也彰显了社会公德和道德伦理的力量,赢得了广大民众的赞誉和支持。

这起案件再次提醒我们,夫妻之间应相互忠诚、相互尊重,共同维护家庭的和谐与稳定。同时,也警示那些试图破坏他人家庭、违背社会公德的人,法律和社会道德将对他们进行严厉的谴责和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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