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鄂托克旗定点医药机构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的通报

政务   2024-11-17 17:15   内蒙古  

  

为进一步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运行,近日,鄂托克旗医疗保障局检查组对鄂托克旗圣元堂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伊克昭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鄂托克旗四分店进行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鄂托克旗圣元堂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检查中发现存在超医保支付范围、驻店药师不在岗、处方管理不规范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依据《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年版)第四十二条、《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4年版)第三十条规定,追回违规费用,约谈药店负责人,要求立即整改并中止医保服务协议一个月。

二、鄂尔多斯市伊克昭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鄂托克旗四分店

检查中发现存在超医保限定支付、超医保支付范围、网络不规范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依据《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年版)第二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二条、《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4年版)第四十四条、四十七条规定,追回违规费用,约谈药店负责人,要求立即整改并中止医保服务协议一个月。

全旗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引以为戒,认真遵守《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鄂尔多斯市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为参保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确保我旗医疗保障基金安全运行。同时,鄂旗医保局欢迎广大参保群众对定点医药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共同打造全民参与医保监管的生态环境,举报电话:0477-6212120。


   鄂托克旗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17日       

编辑 | 边新泽
制作 | 边新泽
审核 | 赛音毕力格
终审 | 杨军林

鄂托克旗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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