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自治区民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住建厅、农牧厅、商务厅、卫健委、市场局、总工会、妇联、红十字会、老龄办、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要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切实加强党对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全面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作为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总体部署和考核范围,相关部门要依职责做好工作。各级政府要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按规定支持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