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
通过营造良好的家庭、学校等环境
注重对未成年人身心及合法权益的保护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采取教育、干预、矫治、帮教等多种措施
注重未成年人的犯罪预防
“未”你而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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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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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辈A
小明,过年了,抽根烟,这才有过年的氛围。
是啊,喝点酒,喜庆喜庆!
长辈B
小明
叔叔、伯伯,非常感谢您们的好意,但我不能抽烟喝酒。
没错,我们未成年人是不能接触烟酒的。
小东
检察官: 小明、小东的做法值得称赞,孩子们,千万别小瞧了烟酒的危害。你们正处在身心快速成长的关键时期,好奇心旺盛,可千万别因为这份好奇,就盲目跟风。一旦因为这些心理去尝试吸烟饮酒,很可能就会陷入不良习惯的泥沼,难以自拔。面对他人烟酒劝诱行为,一定要勇敢说“不”。
检察官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吸烟、饮酒是未成年人实施的不利于其健康成长的不良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烟(含电子烟)、饮酒、赌博、流浪乞讨或者欺凌他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任何人不得在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饮酒;《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和社会加强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禁止或者限制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吸烟,劝阻青少年吸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烟。
未成年人身心正处发育关键期,身体机能尚未成熟。烟草燃烧产生的尼古丁、焦油等有害物质,会损害未成年人的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等重要器官;酒精干扰大脑与神经系统发育,对未成年人的智力发展极为不利。
在此,呼吁长辈们以身作则,摒弃劝诱未成年人接触烟酒的不当行为,为晚辈营造健康的成长环境。家长作为监护人,更要肩负起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日常教育与监管。一旦发现孩子有吸烟、饮酒的倾向,务必及时制止并加以正确引导,帮助孩子远离这些不良习惯。
对于未成年人自身而言,要不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主动了解烟酒的危害,在内心深处筑起一道坚实的心理防线。当面对他人的劝诱时,能够坚定且礼貌地说“不”,守护好自己的健康与未来,让青春在无烟酒的清新环境中绽放光彩。
来源:“向日葵”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
文字:任璐
策划、漫画:胥津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