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辖区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管理工作。经我支队研究同意,该考场已按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完成建设。根据有关工作要求,我支队组织人员对柳州市三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机动车驾驶人理论考场进行验收,现将验收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考场基本情况
考场名称:柳州市三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机动车驾驶人理论考场
建设性质:新增
经营公司: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经营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洪跳
考场地点:三江县程村乡大树村
二、验收情况
柳州市三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机动车驾驶人理论考场符合公安部发布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202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1027-2017)、《机动车驾驶人考场使用验收规范》(GA1030-2017)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GA1026-2022)等相关标准的规定,相关文件资料齐全,验收结论为合格。
如有公安民警辅警及子女、配偶违规开办参与或者以参股、投资等形式变相参与该机构经营,可向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特此公告。
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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