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车流量大、车速快
若在高速公路上遇到交通事故
请谨记高速公路“九字诀”
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错误的处理方式
10月,王某驾驶绿色小车途经G15沈海高速往广州方向k3260路段时,因雨天路滑,加上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失控撞上中心护栏后横停在第一车道上。
事故发生后,由于当时下着雨,王某及车上人员均选择待在车上避雨,既未下车摆放三角警示牌也没有及时撤离现场,全然不顾身旁呼啸而过的车辆。
不料后方一辆黑色小车来不及避让导致发生二次追尾事故,绿色小车车头被撞,零件散落一地,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车上人员都系了安全带,无人受伤。
二次事故发生后,司机及车上人员仍未及时撤离现场,依然站在快车道上,从后备箱拿出伞后才撤离到隔离带上。
高速执勤民警到达现场后,迅速将车上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并联系拖车协助车主撤离高速公路,同时对绿色小车的驾乘人员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高速公路上行车
如遇轻微事故或车辆故障
请冷静、正确应对
否则容易引发二次事故
造成更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什么是二次事故?
“二次事故”是指在交通事故、车辆故障、堵车等停车状态下,由于驾驶人错误操作而形成的静态隐患,致使停留在高速上的车辆或滞留在高速公路上的人员被来车碰撞的交通事故。相比第一次事故、故障,次生事故后果更严重,救援难度更大。
这样防范二次事故!
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故障后,驾驶人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应开启示廓灯和后尾灯。
及时撤离至安全地带
高速公路上,若车辆还能移动,应将车辆移动至右侧应急车道上,在正确位置放置三角警示牌,人员撤离至高速护栏外并立即拨打110报警。
若车辆无法移动,应在正确放置三角警示牌后,人员撤离至高速护栏外并立即报警。千万不能在行车道内或车内逗留。
正确放置警告标志
驾驶人应具备防御性驾驶理论和操作技能
来源:清远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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