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协关于组织开展
第七批科技小院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科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农业大学科技小院的同学们回信精神和《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精神,推广科技小院模式,增强科技小院服务能力,助力乡村振兴。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七批科技小院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10月22日至11月21日
二、申报条件
(一)聚焦县域农业主导产业或特色产业等发展需求,申报建设科技小院;科技小院名称格式为福建+XX〔县(市、区)名称〕+XX(农业产业或产品名称)科技小院;科技小院由1家依托单位(即申报主体,如企业、协会、合作社等)和1名责任专家共同申报。
(二)依托单位须是具有比较完善组织管理体系的独立法人单位,并与科研院所、高校的专家建立合作关系;具有一定的产业优势,有主推的农业品种、技术和示范区,常年开展科技服务活动;具有一定的承载规模,能够为入驻团队提供基本的生活、住宿、办公、交通、培训等条件。
(三)责任专家所在单位具有硕士学位授权点,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具备招收硕士研究生资格,并从事与所申报的科技小院产业技术支撑相关领域工作;每年赴科技小院指导次数不少于8次,安排2名以上研究生进驻科技小院,研究生每年入住时间不少于120天;能开展常态化科技服务,形成具有价值的科研成果,重点是能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难题。仅能担任1家科技小院的责任专家。
(四)科技小院三年建设期内,原则上依托单位、责任专家不作变更。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责任专家或依托单位的,由科技小院所在县(市、区)科协提出申请。
三、遴选程序
(一)各县(市、区)区科协应按《科技小院建设与管理指南》等要求组织申报工作,并审核相关佐证材料真实性。同一个产业只能择优申报一家。
(二)各设区市科协、平潭综合实验区科协应根据当地农业主导产业或特色产业发展需求,认真组织考察选点,择优推荐申报对象;
(三)经形式审查、专题答辩、专家评审、调研考察等环节,遴选产生第七批福建省科技小院,结果将在省科协网站进行公布;
(四)科技小院三年建设期内,省科协将给予一定经费支持,经费使用参照《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2〕171号)等执行。
(五)经省科协批准建立的科技小院,作为“中国农技协科技小院”推荐对象。
四、有关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一式4份)和佐证材料,其纸质版和电子版应于2024年11月21日前报送至省科普服务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韩牙琴、朱丽蓉,电话:13859087781、15059468163,邮箱:nongkepu@163.com,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号102室(邮编:350003)。
附件:1.福建省科技小院申报表
福建省科协
2024年10月22日
来源:长乐科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