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行动】奎屯市公安局“三个强化”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文摘   2025-01-09 20:26   新疆  

为有效预防烟花爆竹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奎屯市公安局紧抓治安防范重点,积极主动部署,清除管理盲区,消除安全隐患,加大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力度,全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强化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积极联合社区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全面、严格、深入、细致的安全大排查,全面掌握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基本情况、人员状况,做到详细准确、不遗不漏,并督促落实实名销售制度、来访人员登记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组织警力对网上违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进行地毯式排查,发现线索后立即上门核实。同时,通过对烟花爆竹流向监管平台,加强对辖区销售网点烟花爆竹销售情况进行核对,从源头防范烟花爆竹二次销售或被不法分子获取利用。  

强化安全监管,不遗漏洞盲区。民警一方面对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各项台账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实时核对实际流向、实际用量、实际库存量等,从源头上堵塞监管漏洞,定期对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的销售情况开展核对检查,不定时采取电话核查、实名登记台帐倒查等方式,全面防止物品流失、被盗和流入非法渠道等情况发生,及时消除隐患。另一方面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认真审核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购买、运输等申请。同时,积极做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录入等相关工作,对辖区内清查出的因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被打击处理的人员,全部录入信息管理系统,纳入监控视线,落实管控措施,确保不漏管、不失控。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微信居民群、微信朋友圈等信息媒介,持续开展多角度、深层次、大范围、高密度的安全教育活动,深入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教育广大群众认识到违规燃放引发事故的严重危害,提高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自觉守法、自我保护意识,防止燃放不当引发人身伤亡或火灾事故。组织召开烟花爆竹销售企业及经营业主培训会,深入学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传达上级通知精神,通报典型案例,签订安全责任书,增强业主的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严防发生各类事故,努力营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工作氛围。  

编辑丨马志峰

审核丨朱永升

签发丨王永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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