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再一次聆听约瑟夫·R.斯特雷耶深思熟虑的看法真是让人高兴!从这些大幅度修订过的演讲稿和论文中,我们可以看到他如何从容、清晰、明智地旁征博引他所精通的西欧历史知识来解释中央集权制国家的来历。他的论述生动活泼——倒不是因为采用了异域的事例或诱人的故事,而是因为他对中世纪欧洲所发生的一切具有真知灼见。在短短一百来页的篇幅中,作者就为我们提供了欧洲国家形成的一个全新解释。斯特雷耶对他试图解释的东西毫不含糊其词。他试图寻找出呈现以下特征的政治单位的来源:● 历时久远;
● 空间固定;
● 具有永久性的、超脱于个人之上的机构、制度;
● 一致同意需要一个权威,且具有作出最终裁决的权力;
● 臣民应效忠于该权威的观念被普遍接受。
按照作者的观点,具备以上特征的政治单位就可算作现代国家。虽然作者承认古希腊的城邦和罗马帝国是(现代国家的)先驱而对中国和日本的情况却言词谨慎、未下定论,他还是作出了如下的基本论断:中世纪欧洲产生了首批符合上述特征的、最具影响力且具有样板作用的政治组织。在审视1100年至1600年的欧洲之后,作者进一步论证1300年至1450年为其关键时期;根据他的观点,到15世纪末,英国、法国都已把上述要素整合起来,形成有效的国家,而其他欧洲政权则开始仿效英国、法国的新创造。斯特雷耶勾勒的中世纪欧洲的图景,前有40年他对历史的研究和综合为基础,后有20世纪60年代他写作此书时所能收集到的证据为后盾。有好几批学者,受斯特雷耶的著作的启迪,从比较历史学的角度写出了对国家形成的分析。在政治史由国王、战役和宪法主宰的大背景下,斯特雷耶的分析让一个受到欢迎的、探讨政治进程的方式登上了舞台。
1970年我初读《现代国家的起源》一书时,说实话,我已经形成了一套相反的看法。我直到现在仍然坚持认为——到13世纪,欧洲作为一个整体来说在政治上可能有五种出路:“(1)事实上已经出现的民族国家形式;(2)有一个中心哪怕是松散控制的政治联邦或帝国;(3)一个由罗马教廷维系在一起的政教合一的政权——一个联邦;(4)一个没有大规模政治中心组织的精良的贸易网络;(5)13世纪风靡一时的‘封建’组织的延续。”巧合的是,1970—1971年这一学年度我是在普林斯顿度过的,并且有机会——极有礼貌地!——发表我对于斯特雷耶的不同意见;最终我们同意各自保留不同看法。尽管我有保留意见,但我感谢他对我的教益,并表达我对他的赞赏之意:斯特雷耶1970年的论著雄辩地阐明了在1300年到1450年间,英国、法国和其他欧洲政权正在创造全新的、持久的政治安排,这些安排强烈地影响到了此后这些领土范围内以及欧洲大部分地区的政治变动。在他的叙述中,这一切是如何发生的呢?斯特雷耶援用了在公元1000年以后的几个世纪中集中发生的一些情况:罗马教廷的势力及其教义、人员的扩张;大范围内政治上的日趋稳定跟抑制大规模战争或外交活动的政治上的分裂同时存在;受教育人士的数目增长;对平民正义的需求和满足都有增长。在这样的情形下,国王们(没有女王,在斯特雷耶的叙述中出现的唯一女性是圣女贞德)较少通过征服来增强自己的权力,更多的是通过对争端的裁决来达到目的。既然是如此的情形,那么有文化的、受过法律训练的王室雇员便建立起了稳固的中央机构。斯特雷耶继续写道,立法、执法并为此付酬这一过程本身建立起了有如下特征的政治单位:历时久远;空间固定;具有永久性的、超脱于个人之上的机构、制度;一致同意需要一个权威,且具有作出最终裁决的权力;臣民应效忠于该权威的观念被普遍接受——以上特征概括来说就是我们今天所认可的现代国家的核心。英国、法国之所以比其他欧洲邻居较早创立了这些机构、制度,有几个理由。英国的国王从诺曼底征服以来在扩展主权方面没有遇到什么阻碍,斯特雷耶这样说,而法国的国王(腓力·奥古斯都最为明显)进行了一种创新:关税和制度设计跟各省协商解决,而各省总督受中央政权的严密控制,这两者的结合很有效力。结果是,英国在政治上变得强盛起来,而法国的制度影响力更大,受到欧洲其他各国的仿效。斯特雷耶的分析基本上偏重于政治,在此他采用的是目的论加上外因论。从目的论方面看,我们获知新生国家只有从它们各自的中心四处扩张主权才能使自己变得羽毛丰满;这样做必然遭到自己辖区内臣民的抵抗,且与外界的竞争者发生战争。至于外部原因,则包括14世纪的黑死病瘟疫和经济滑坡,两者动摇了上一世纪建成的脆弱的财政结构,暴露出国家政权的局限。在与地区头领们的斗争与妥协中,代议制应运而生。同时出现的还有王公贵族的投机行为,以及斯特雷耶所谓的“政策制定者”与“官僚”的日渐分离。不管怎么说,五项核心特征保持不变,到1500年左右,可资识别的现代国家开始在欧洲大行其道了。
以今天的历史学观点来看,斯特雷耶的叙述呈现出一种上下倒错。他在20世纪60年代写作此书的时候,平民主义社会史、心态史、人口统计史和计量经济史正开始揭示自下而上地解释历史的可能性。如果让当代历史学者重写斯特雷耶1970年出版的著作,大概都会更多地强调气候的变化、人口、贸易、经济组织和大众文化。研究国家形成的学者从此开始习惯于对诸多的政治单位进行系统化的比较,而在不同地区的政治单位的经济基础有差异,这一点至少部分地解释了政治机构的不同。重读斯特雷耶的著作会让人发现他对君主与商人的关系很不重视,因而也很不重视作为独立的权力基础的城市与贸易网络之间的关系。另一个后果便是用今天的眼光来看,他的解释低估了欧洲扩展自己与中东、亚洲和太平洋地区联系的重要性,低估了大西洋、北海和波罗的海沿海商业活动加速的重要性,低估了英国的羊毛生产者日益涉足欧洲大陆羊毛贸易的重要性。在斯特雷耶的叙述中,战争主要是作为他所描写的政治谈判的一个结果,而不是导致国家结构变化的动因,这也意味着他对蒙古人将火药带进欧洲这一影响至大的事件视而不见。毕竟,他是在20世纪60年代写作,而不是在21世纪。那么,今天我们读斯特雷耶的这些讲稿会有什么益处呢?第一,我们会沉浸在他基于对材料的深刻认知之上的宁静、理智和明晰的陈述之中。第二,我们获知对民族经历的比较(这里主要是英、法两国的经历)在得到广泛的佐证支撑时会有极大的教益。第三,我们发现斯特雷耶弄清了一个魅力无穷的秘密:包括代议制形式在内的前所未有的政府形式,是如何在相对贫困的欧亚大陆板块的边缘成形,最终普及全世界的。我们为首先解开这一谜团的努力喝彩。
本书精彩刻画了自欧洲中世纪起现代国家的兴起和发展轨迹,特别集中分析了当代英国和法国国家起源的历史过程。作者认为那些一直持续到当代的第一批欧洲国家制度,例如司法制度、金融制度和外交制度等,是在1100—1600年间的法国和英国形成的。正是这些制度的发展,才使得欧洲国家能够拥有用于组织、控制大规模人群的强有力的国家机器,而欧洲其他国家和世界其他地区都强烈地受到这些先行国家的影响。约瑟夫·R. 斯特雷耶(Joseph R. Strayer)(1904—1987)美国著名中世纪史学家,曾任普林斯顿大学历史系主任、美国历史学会主席。著名的著作包括《封建主义》(Feudalism)、《中世纪》(The Middle Ages)、《中世纪的西欧》(Weste rn Europe in the Middle Ages)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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