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的农业经济是成功的。300 多年间,包括领土丢失了一半的南宋,农业生产虽有起伏,但一直在增长,直到南宋灭亡也没有出现明显的停滞迹象,不过边际效益递减的情况依然是一目了然的。前述数据已很清晰,即使在垦田面积增长最快的北宋前一百年,它也跟不上人口增长速度,其结果自然是户均耕地逐年下降。据史料推算,北宋户均拥有耕地面积,太祖时为 90 亩出头,太宗时下降到 76 亩,真宗时降到 60 亩多一点,到神宗时仅有 28 亩。许多历史学家认为,仁宗以后土地兼并和隐田漏赋的问题愈演愈烈,大量农田并未登录于籍,因此神宗时的数据是很不可靠的。然而,即使将官方数据上调 50%—60%,神宗时户均土地保有量也不超过 45 亩。也就是说,从国初到神宗朝,户均拥有田地面积下降了一半还要多!而在经济发达、人口稠密的两浙、福建等路,户均有地仅 20 亩左右,到南宋时就更少,人多地少的矛盾日益突出。
有充分的理由假设,随着人口的继续增长,南宋迟早会出现清乾隆以后社会经济发展全面停滞的情形。实际上,清朝从入主中原到乾隆盛世落下帷幕,差不多也是一个半世纪,等同于北宋建立到徽宗时人口达到峰值时的时间。因此,如果经济上没有其他出路,就算侥幸躲过了“靖康之变”,结局恐怕也好不到哪里去。
宋代农业经济增长的持续性比汉唐时代更好,有两个主要原因 :
其一,在朝廷政策的鼓励与支持下,各地大力兴修水利,推广新式农业技术,包括改进农具、引进及改良农产品品种等,如前述“占城稻”和棉花的大面积播种,亩产得到提高。
其二,宋代人口和经济重心迅速向南转移,越到后来,新增垦田越集中于温暖湿润的南方。南渡后,这种趋势更是无可奈何的政治现实。这使得精耕细作的水田取代北方过去的粗放式旱地,成为粮食种植的主要产区。在宋代南方诸路,一年两季稻(麦)的耕种模式已全面普及。福建路、广南路等地区,一年三熟也已不足为奇。
这些因素让宋代粮食的平均亩产量增长到了近 2 石,这是汉代的近 3 倍、唐代的 2 倍多。一般年景下,土壤和气候条件都比较好的成都平原、湖广、福建等地,粮食亩产可以稳定在 3 石以上 ;而在环太湖的“鱼米之乡”,甚至可以高达 5—7 石!在工业化时代的化肥、农药及育种、灌溉等先进技术出现以前,这样的产量放到全球农业发展史中也是不多见的。
正因为粮食产量成倍增长,领土面积连唐朝一半都不到的宋代不仅养活了比唐朝多一倍的人口,还能将粮食大量用于酿酒及其他食品加工,并出口海外。这也使更多耕地能够腾出来种植棉花、果蔬、甘蔗等经济作物,饲养羊犬鸡豚,发展桑、麻、茶、楮等产业。这些经济作物以及畜牧、养殖产品既是大众生活消费品,也为城市工商业发展准备了原材料。
上述远不是宋代经济成功的全部故事。宋代不但在经济总量上成倍于“汉唐盛世”,人均收入也实现了王朝时代绝无仅有的重大跨越,如前述西方学者的估算,至少增长了 30%,这是秉持“静态财富观”的司马光没有看到的。也就是说,宋代实现了真实的“内涵深化式”的长足经济增长,这是它比中国历史上任何朝代更为富庶,也更富持久活力的真正原因。
而这也正是本书想要揭示的主题。
那么,在没有飞跃式的技术革命的条件下,宋代的这种“内涵深化式”经济增长模式又是怎样实现的呢?这就涉及人类经济增长的另一条路径,即市场广度和深度的持续拓展所带来的劳动生产率增长,其理论基础是经济学中经常提到的一个术语 :“比较优势”或“相对优势”。现代经济学奠基人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都曾花很多笔墨讨论过所谓“比较优势”的问题。这里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 :
假设有两个工人,因为先天禀赋和后天训练等各不相同,一个善于制钉而逊于制针,另一个长于制针而短于制钉。生产钉子和针,就分别是前者的“比较优势”和“比较劣势”,后者则恰好相反。在给定工具及其他技术条件不变的前提下,第一个工人用一天时间能制造 100 颗钉子或 50 根针,第二个工人一天里能制造 100 根针或 50 颗钉子。原先,他俩分头花相同时间制造钉子和针,前一个工人能一天制造 50 颗钉子和 25 根针,后一个工人一天能制造 50 根针和 25 颗钉子,二人合计一天能制造 75 颗钉子和 75 根针。现在,如果让前一个工人专门制造钉子,让后一个工人只制造针,那么一天就能得到 100 颗钉子加 100 根针。在技术条件并没有任何改变的前提下,这两个工人的平均单位生产效率提高了 1/3。原因就在于他们各自的“比较优势”都得到了充分发挥,而“比较劣势”都被明智地回避了。
这就是我们之前不止一次说到的自给自足的传统小农经济模式与商业化、市场化的现代工商经济模式之间的根本分野。即使不存在技术上的突飞猛进,一个社会仍可以通过组织方式、管理模式等的改变和创新取得单位生产效率的显著进步。其中的秘密就蕴藏在市场不断拓展所推动的产业分工合作的持续细分和深化中。这类“分工—合作”式扩展秩序的前提,是要有一个足够大的市场容量,以达到经济学家所说的“规模效应”。宋代人口的迅猛增长,商品交易的区域乃至全国一体化,恰好满足了这一要求。在一个拥有上亿人口的大国里,即便 1000 年前完全不存在一个外向型的全球大市场,仅内部的市场拓展、产业细分与合作深化也可以是无穷尽的 :钉与针的制造实现了专业分离后,它们的打磨、抛光、包装、销售、运输等,还会进一步细分出来,与社会上的其他产业交叉整合,衍生出新的生意,催生出更多新的市场和机会。在本书的最初几章里,我们就看到了很多这样的例子,许多隋唐五代以前闻所未闻或仅有一点端倪的许多新兴产业,在宋代的纷繁市井中被创造出来、发育成熟。
如果说科学进步与技术创新给劳动生产率带来了绝对的提升的话,上述这种通过市场扩展、产业细分与合作深化而获得的生产效率提升就是相对的。在漫长的经济史中,科学技术的突破说到底取决于灵感的涌现,有很大的偶然性,因此前者通常是间歇性的、浪潮式的,其空间和时间分布都极不均匀,会存在明显的高峰和低谷,正如学者所说 :“科技创新往往先在较短时间和较小的区域内涌现,形成明显的技术高地,然后慢慢向其他地区传播,一浪接一浪地推动技术的同化和世界经济的发展。而在历史上的大部分时间和大部分区域,都没有什么重大创新或技术革命,日复一日才是生活的常态。” 而后者才是不间断、绵延持续的。一旦掌握正确知识,采取正确政策,就可以有意识地主动推进,反过来还能促进实用技术本身的持续改进。而商贸流通行业,则是这种模式下促使生产力提升的催化剂。如果没有一个不断拓展、深度挖掘、繁荣有效的流通市场,不同产业门类之间的分工与合作便不可能展开,经济产业的专业化细分也就失去了依托。
宋代富盛的奥秘正蕴于此。
如果说宋代做对了什么的话,最显而易见的就是,各级政府一改历代牢不可破的“重农抑商”理念,努力减少对工商业的限制,有意识地鼓励商业发展 :“当政者们,只经常提及重农的原则,却很少(甚至可以说没有人)再呼喊抑商的口号。”
繁盛的商业必然催生出人们对财利的追逐以及温饱之外的消费诉求,乃至炫耀性的奢侈消费。我们在第五章中已经看到,宋人争相逐利,不以为耻。殷实平民也常有高消费,在东京和临安这样的大都市里,一顿酒宴花掉几百甚至上千贯钱并非罕见。对于前现代中国历史上高涨的这股商业消费主义浪潮,宋代政府总体上采取了放任自流的政策。作为一个根植于农耕经济和儒家思想的传统王朝,宋代并没有完全抛弃“重农抑商”和“扬俭贬奢”等历来被奉为金科玉律的正统思想,官员士大夫的诗文奏章中充斥着对处处“言利”的社会风气的担忧和抨击,但真正落实到实际操作中,朝廷却从不抑制人们求富的心理,也很少禁止人们践行奢靡享乐的消费观念。
我们可以想见,若社会没有一定数量的富户和资本,很可能是支撑不起这样的商业和消费盛况的。而这样的商业繁荣,又创造了大量崭新的就业机会,带动一大批务农的人脱贫,过上小康生活,甚至飞黄腾达。
尤为重要的是,宋朝官方不但没有将人民固化在士农工商的等级阶层中,营造一个人人各安其命的静态社会,还总是努力为大规模的商业流通创造条件。
宋代是中国古代立法最活跃的一个时期,以至于人们评论,宋之治本于法而非本于人。放在古代,这种评论明显带着贬义。从古至今,所谓“王法”在老百姓心目中都有指向刑律惩处的含义,这也是法家历来如此令人反感的重要原因。“峻法”总是与“严刑”连在一起,高扬“王道仁政”的儒家文化当然要予以坚决抵制。然而仔细留意宋代颁布的法令,我们会发现,这些立法大多涉及民事和经济领域。从北宋初年开始,朝廷便研究推出了盐法、酒法、茶法等一系列商业专卖法令,此后这类经济立法贯穿两宋始终。宋代是 2000 年王朝史上就经济事务立法最多的一个朝代。宋代政府热衷于此,无疑是为了从当时日益兴盛的工商经济中分到更大一杯羹。然而客观地看,这些法令在很大程度上规范了市场活动中政府与人民、人民与人民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稳定了市场参与者的预期。只要照章纳税,所有人都能自由地做生意,各种权益也能得到比较好的保障。久而久之,商人的身份地位也大为提高。
这是宋代商品经济繁荣发展的制度基础。一开始,朝廷和各级官员在试图驾驭这种新的形势时还捉襟见肘,但越到后来制度与市场的磨合就越顺利。
宋仁宗皇祐二年(1050),江南地区发生严重灾荒,饿殍遍地。时任两浙路安抚使的范仲淹坐镇杭州,在救灾中一反常态,采用了许多匪夷所思的举措。他倡议杭州城居民在西湖上搞龙舟赛,自己则率领州府官员在湖上连日大摆宴席欣赏赛事 ;每日雇用上千民夫新建和翻修官府所属各类房舍,还告谕各佛道寺庙与官府一同大兴土木 ;官府不但不竭力压低粮价以济民,反而亲自出面,将已经高达每斗 120 钱的谷价加到180 钱,大量买入以赈饥。心急如焚的同僚对范大人的“荒唐之举”忍无可忍,向朝廷弹劾他“不恤荒政,游宴兴作,伤财劳民”,但素以“仁政爱民”著称的仁宗皇帝和朝廷很快就看到,因为粮价暴涨,加上各种开支不减反增,逐利的商人从全国各地运来大批粮食及各类生活物资,迅速缓解了当地的物资短缺问题,粮价也很快回落到常态,一大批因为灾情而颗粒无收的贫民受官府、寺庙等的雇用,获得了就业机会和收入,免于被动待救。
这个故事被沈括记录在了《梦溪笔谈》中,他十分公允地评价说:“是岁,两浙唯杭州晏然,民不流徙,皆文正之惠也。” 后人进一步阐释了其中隐含的经济学原理 :“建塔之役……莫非佣此邦之人为之也……是小民藉此以得食,……当此荒岁,惟恐僧之不为塔也。”这不就是凯恩斯主义的精髓吗?只是范文正公在约翰·梅纳德·凯恩斯(1883—1946)出生前 800 多年就开始践行了。
第二年,范仲淹又领户部侍郎衔知青州。当时青、淄(今淄博)、潍(今潍坊)数州瘟疫流行,又逢灾荒。雪上加霜之际,范仲淹发司农存粟救荒的同时,令官仓翻倍加价收购外地粮食,于是“贸者山积,不五日遂足”;并再次采用以工代赈的模式,让这一带迅速度过灾荒。青州人民感念他的恩德,“因立像祠焉”。
熙宁(1068—1077)中,赵抃以资政殿大学士知越州,适逢“两浙旱蝗,米价踊贵,饿死者十五六”,各州官府都张榜于大路,严禁商人涨价。唯独赵抃公开鼓励所有有米的人家随意涨价出售。于是各地米商纷至沓来,“米价更贱,民无饿死者”。
其实,醉心于科技的沈括对经济事务也有非凡洞见。熙宁十年(1077),他在担任主管财政的权三司使时曾对宋神宗说 :
钱利于流借,十室之邑,有钱十万,而聚于一人之家,虽百岁故十万也。贸而迁之,使人乡十万之利遍于十室,则利百万矣。迁而不已,钱不可胜计。
在现代经济学和金融理论中,货币流通率是与货币发行量等量齐观的指标,对于市场的有效运转、通货膨胀以及经济趋势等,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英国启蒙思想家约翰·洛克(1632—1704)是西方第一个提出这个问题的人。但我们可以看到,沈括对货币流通率已有全面观察和深入思考。故此,货币史专家彭信威先生评论说,沈括的思想比西方人领先了 600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