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春运 交警同行 | 曝光!临近年关 别让“酒驾”耽误您的团圆

民生   2025-01-24 17:15   四川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违法曝光和处罚不是目的

杜绝交通违法保障群众安全出行

才是最终目的

酒后开车害人害己
危险后果不堪设想
今天就来曝光你!


曝光曝光曝光
曝光曝光


 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出行安全,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会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持续开展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对过往车辆进行严格检查。现将查处的酒驾典型案例予以曝光,望引以为戒。


案例一

2025年1月13日19时40分,杨某某驾驶川W***46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黎溪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第1款、第22条第2款,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血液中酒精含量、56mg/100ml)、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会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目前,会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已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400元的处罚。


案例二
2025年1月1日19时55分,姚某某在过境公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2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1mg/100ml)的违法行为被会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目前会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1款对李某某作出罚款1800元的处罚,并对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
案例三


2025年1月21日10时40分许,柯某某驾驶一辆号牌为川A***71的小型汽车行驶至会理市新发镇新铺子村处时,被会理市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当场查获。民警在现场对柯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检测结果为66mg/100ml。

后经民警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比对后发现违法行为人柯某某于2021年08月03日,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直属三中队查获。并于2021年08月03日依法作出了理行政处罚。
违法行为人柯某某属于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目前,会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柯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二千元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示

临近岁末年初,各种年会聚会增多,酒驾醉驾肇事风险更加突出。会理公安提示广大驾驶人,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家庭幸福,请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拒绝酒驾,平安回家,切莫心存侥幸。







来源:会理公安




 近期热点视频





会东在线网络科技
会东在线是会东在线网络科技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公众号,系企业自主运营的便民生活服务平台,为用户提供招聘求职、房屋租售、商家服务、网络黄页、团购优惠、宣传策划等信息服务。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