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庭作为人民法院的基本审判组织,江孜县法院执行局始终严格按照规定认真落实合议制度,抓好评议环节,合议庭成员真实发表意见,坚持认真评议、真实评议,杜绝合而不议走过场,充分发挥合议制衡作用,提升执行案件审理质量。
坚持“全面参与” 合议庭成员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执行全过程,日常参与执行办案,评议确认案件开展情况、适用法律及裁判等,为履行合议职责奠定基础。
实现“充分讨论” 每一案件的合议庭,都认真完成案件执行过程中需要合议的事项评议;在观点不同时通过辩论相互补充和修正;通过对案件的充分讨论和辩论,实现了更精确地处理被执行人财产处置和提高裁判文书的说理水平。
完善“评议规则” 落实好合议制度,对合议庭合议案件时的发言顺序,评议记录及签字确认等形成了一套规则,书记员真实、准确记录,绝不漏记、错记,即时记录签字,保障发言记录的准确性。
终审:仓木决
编审:米玛次仁
编辑:白玛曲宗
来源:江孜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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