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一单位在招人!

政务   2024-12-15 18:09   西藏  

日喀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第二批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缓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人才紧缺问题,经日喀则市卫健委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公共卫生专业编外工作人员13名,现将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日喀则籍高校毕业生)。

  岗位需求汇总表

科室岗位名称

专业要求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市疾控中心

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预防医学、卫生检验、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少儿卫生与妇幼保健学、营养与食品卫生、社会医学、食品卫生与检验、职业卫生、卫生事业管理)

13

大专及以上,卫生检验专业优先考虑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者应当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3、综合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自愿加入日喀则市疾控中心工作,具有吃苦奉献精神;

4、学习成绩优良,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6、相应专业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资格证者优先考虑;

7、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品德优良,责任心强,年龄30岁及以下(出生日期1994年1月1日以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学籍的;

3、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资、休假待遇

正式聘用后单位缴纳“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三险,工资标准为4805元/月(实发)。正式聘用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年休假,工作满一年休假20天、满两年休假25天、满三年及以上休假30天(含路途)。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方式

1、报名所需材料:报考人员将携带个人应聘简历(简历须包含应聘人员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情况和奖惩情况等,毕业证书、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资格证书、近期免冠一寸蓝底照片3张。报考者需如实填写《报名表》相关信息,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6日-12月24日上班期间(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

3、报名地点:日喀则市疾控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楼3楼 业务办公室。

4、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确认的方式进行,免收报名费。

5、报名资格审查:2023年12月25日-12月28日,日喀则市疾控中心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按程序提交招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6、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因考生个人原因出现的报名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联系人: 拉巴扎西  13628922151

联系电话: 0892-8827250   

(二)考试

1、笔试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统一在日喀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划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原则上按招聘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笔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采取问答形式进行。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职业技能。总分100分。

(4)面试时间及地点。根据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电话通知。

(5)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总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

(三)政审

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招聘政审对象。拟确定的招聘对象需要开具户口所在派出所提供的相关政审材料。

(四)体检

1、拟招聘对象需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由考生自行到市人民医院或者市藏医院完成体检,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递补

因政审和体检环节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的名额空缺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招聘人员

日喀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外人员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此次招聘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日喀则市疾控中心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经市卫生健康委审批,确定为录用人员。

(七)录用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招聘领导小组考核,考核合格的报日喀则市卫健委党组研究同意后,考核合格者与日喀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一年一签。

五、注意事项

请考生务必预留2个以上联系电话,并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日喀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电话告知考生本人相关事项,如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络的,后果自负。

如需咨询请联系电话:0892-27250,13628922151



  日喀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12月13日


终审:仓木决

编审:米玛次仁

编辑:白玛曲宗

来源:珠峰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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