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县生活】夏县11月5日开始,相互转告!!!

文摘   2024-11-04 18:51   山西  

《运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已于2024年11月1日正式施行。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规范电动自行车交通出行秩序,消除安全隐患,提升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全力确保辖区交通安全形势稳定,按照上级公安机关部署要求,结合“减量控大”工作目标和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11月1日至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出行秩序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行动中,对不戴头盔驾乘电动车,擅自拼装、改装、加装车厢、棚架和遮雨蓬等影响行驶安全,驾驶电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悬挂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伪造、变造号牌,使用伪造、变造号牌,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从严处罚。请符合国家标准的尚未取得电动车号牌的于12月1日前前往运安车检中心(南师村)进行登记上牌,对到期尚未取得电动车号牌的将依法予以暂扣并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注重良好习惯养成,文明平安出行,请各学校通知到每个学生及家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通知到每位干部职工,各乡镇政府传达到各村,骑乘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务必佩戴头盔,以免交警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时影响您的出行、工作和生活。为了您和他人的平安健康,请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从11月5日开始不戴头盔,逆行等处罚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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