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传周 | 经济管理学院成功举办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跟读活动

文摘   2024-12-05 19:22   黑龙江  

宪法宣传周

经济管理学院成功举办

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跟读活动

国家宪法日设立在12月4日,其目的是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2024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时间为12月1日至7日。活动的主题是“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加强宪法实施、维护宪法权威,经济管理学院学子于12月4日9:00-10:00在成栋1126集中观看教育部“宪法晨读”活动网络直播并进行同步跟读。





此次宪法晨读由教育部领导在主会场领读宪法部分条款,现场学生及全体人员跟读,各地学校通过普法网收看网络直播,具体流程如下:

 9:00-9:05

 升旗仪式

9:05-9:15 

宪法晨读

 9:15-9:20

主会场领唱《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

现场全体人员跟唱

 9:20-9:45 

第九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

全国总决赛演讲比赛优秀选手展演

 9:45-10:00

教育部领导讲话



在宽敞的教室里,管院学生们身着整齐的服装,神情专注而庄重。随着领读人的声音响起,他们齐声跟读宪法内容,声音洪亮而坚定,在空气中回荡。他们的眼神中透露出对宪法的敬畏和对国家法治的信仰。每一个字都饱含着对国家根本大法的尊崇,展现出新时代大学生的责任与担当。



深入学习宪法意义重大。一是能够增强法治观念,让学生明白法律的权威性。二是明确权利和义务,使学生清楚自己拥有受教育权等诸多权利,同时明白要履行遵守法律、尊重他人权利等义务。三是助力健康成长。在宪法的指引下,学生可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为未来进入社会打下坚实的法治基础。

宪法晨读活动,通过朗读宪法条文,加深了同学们对宪法的理解,提升了同学们对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认知。也营造法治氛围,更培养爱国精神。宪法体现国家意志,晨读宪法能够让大家体会国家的价值追求,增强对国家的认同感和热爱。


宪法晨读内容

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编辑 | 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指导中心
校对 | 孙婧瑜
校审 | 张蔚琪
排版 | 娄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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