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首次对中国实体实施“全面制裁”,包括旅行禁令、资产冻结等措施

民生   2024-12-17 17:04   北京  

欧盟理事会首次对中国实体实施“全面制裁”,外交部:坚决反对

12月17日,外交部发言人林剑主持例行记者会。

法新社记者提问,昨天,欧盟理事会宣布了新一轮在俄乌冲突中对俄罗斯的制裁措施,其中包括首次对中国实体实施所谓“全面制裁”,包括旅行禁令、资产冻结等措施。请问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林剑表示,中方一贯反对没有国际法依据、未经联合国安理会授权的单边制裁,对欧盟无理制裁中国企业表示强烈不满、坚决反对。

在乌克兰问题上,中国一直致力于劝和促谈,从未向冲突方提供武器,严格管控军民两用物项出口,对无人机出口管制的范围和措施是全球的最严水平。

林剑指出,中俄企业的正常交往合作不应受到干扰和影响。当前,包括欧美在内的大多数国家都在同俄罗斯开展贸易。我们敦促欧方不要在对俄经贸合作问题上搞双重标准,停止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对中方抹黑推责,停止损害中国企业的合法利益。中方将采取必要措施,坚决维护中国企业的正当合法权益。

对于俄乌冲突,中方已反复表明“劝和促谈”立场,但欧美近来毫无根据地多次声称中国“军援”俄罗斯,妄图将中国拖下水。欧盟最新发布的对俄制裁中,更叫嚣要对中国相关行为者实施“全面制裁”。

当地时间周一(16日),欧盟理事会发布公报表示,欧盟通过了第15轮对俄罗斯制裁措施。据路透社、法新社等报道,这份新的“一揽子”制裁措施中,以所谓“为俄罗斯提供军事物资”等为由,在制裁名单中新增了84个实体和个人,其中包括7个中国实体和个人。

声明在涉华内容中声称:“一名个人和两个实体协助俄罗斯规避欧盟制裁,以及四个实体向俄罗斯军方供应敏感的无人机部件和微电子部件。”

与以往不同的是,根据欧盟理事会官网发布的公报,这是欧盟首次对中国实体和个人实施“全面制裁”,包括旅行禁令、资产冻结和禁止提供资金资源等措施。

路透社指出,此前欧盟在对俄制裁中仅对被指控的中国实体和个人实施过出口管制,而非“全面制裁”。在今年6月实施的欧盟对俄第14轮制裁中,曾有19家中国企业被波及,面临更严格的出口限制,中方对此提出严正交涉。

“采取全面制裁措施向中方发出了一个重要信号。我们对此非常重视。”一名欧盟外交官声称。在会后的新闻发布会上,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卡拉斯更威胁称,未来对中国可能会提出更多制裁。

据港媒《南华早报》报道,这名新任外长呼吁欧盟成员国团结一致以展现其“强大”力量,妄言“要让中国为支持俄罗斯付出代价。”

来源 | 北京日报客户端、观察者网


审核 | 陈鹏

编辑 | 许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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