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防范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及前后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全省人民欢度中秋、国庆节日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切实加强“中秋”“国庆”假期和长江文化艺术季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一、切实强化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自觉
节日期间,群众出行出游等活动将大幅增加,加之高温极端天气,安全生产风险和不利因素增多,极易导致事故发生,防风险、保安全任务繁重、意义重大。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抓好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严格落实地方属地管理责任,周密安排、精心部署,认真制定本地区“双节”期间安全防范措施,特别是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地区、重要环节、关键部位进行全面安全风险分析、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防控措施。
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督查检查、明查暗访,对重大事故隐患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针对性组织好节日期间的督导检查和指导服务,督促相关企业和单位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隐患,切实堵塞安全漏洞。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加强设施设备维护检查和员工安全生产培训,严防节日前后因员工思想松懈、麻痹大意引发事故。
二、切实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措施
各地各部门要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针对当前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和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特点,找准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问题隐患整治力度,坚决遏制各类事故苗头,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矿山要做好地下矿山采空区和地下水的治理,隐蔽致灾因子的排查整治,深部开采高温岩爆的防治。
危化品要加强危化品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等各环节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交通运输要加强大型客车、旅游包车、校车等行车前安全状况检查,加强游轮、农用船舶、码头渡口等安全检查,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
住建要严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起重伤害、触电、车辆伤害等安全事故,加强节日期间人员密集场所燃气隐患排查整治,严防燃气事故发生。
有限空间要严格落实作业审批制度,加强通风、检测、监护等环节安全措施,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准备。
消防要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歌舞娱乐、宾馆饭店、医院、社会福利机构、易燃易爆品生产仓储、劳动密集型企业、“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车站码头等重点,加大集中整治力度,压降火灾事故。
文旅要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水上浮桥、玻璃栈道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和缆车、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严防各类设备设施“带病”运行。
三、切实落实重大活动安全保障责任
9月14日至11月4日,我省将举办首届长江文化艺术季。本次活动规格高、持续时间长、涉及场馆多,加之人员活动量大、大型演出设备使用量大、人员交通运输量大以及天气突变等因素,增加了火灾、踩踏、交通运输安全等方面的风险。武汉、宜昌市等地要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协调和保障工作,有针对性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方案,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文旅部门要联合消防、体育等部门,对活动涉及的游船、码头、剧院、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交通运输部门要制定交通保障方案,检查车辆运行状况,确保活动期间交通安全顺畅;公安部门要做好活动现场、酒店以及周边安全保障,落实现场安全检查措施,指导承办单位配备专业保安人员和安检设备,依法查处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应急部门要指导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做好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履行综合监管职责,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指导相关单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另外,针对两节期间的重大活动,各地各部门都要制定工作方案,加强重点防范,确保安全稳定。
四、切实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应急值守准备
各地各部门要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体和景区、机场、车站、公路提示牌等,滚动发布灾害天气、道路交通、火险预警等提示,集中宣传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知识,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引导群众安全出行。要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严防脱岗、漏岗;要严格落实事故信息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坚决禁止瞒报、谎报、漏报和迟报。要做好各种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及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等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事故,及时有效科学处置。
来源:湖北应急管理
编辑:朱彪 高钰
审核:雷慧斌
终审:熊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