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2024年第三批稳岗返还“免申即享”兑现企业名单公示
根据《关于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率和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等工作的通知》(藏人社发〔2024〕26号)文件精神,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的企业上年度不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超过参保职工总数的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中小微参保企业按照上年度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60%返还稳岗资金。确保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落实落细,经审核对符合兑现条件的那曲市纳木措地毯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和班戈县达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12家企业返还稳岗资金160111.22元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6日—2024年12月28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那曲市人社局反映。
联系电话:0896-3721011。
地址:那曲市拉萨南路那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就业促进科。
附件:那曲市2024年第三批稳岗返还“免申即享”兑现企业名单
来 源:那曲人社
编 辑(一审):才仁拉珠
责 编(二审):秦 瑶
审 核(三审):戴 青 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