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海青:为何说滨州邹平某市场监管所所长遇害身亡引发了我对公职人员生命安全的深思考?

文摘   2024-10-20 01:35   广东  

#海青点评#这两天刷到了一条视频,估计很多人特别关注这个事,因为这是一个悲剧,但类似悲剧这一年来发生的也不少,所以需要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如今经济大环境不好,社会戾气很重,很多人遇到不顺心的事就会带着情绪,只要起了冲突,或许会有过激行为发生。当然,这个事的背后估计也有点复杂,两个人之间存在一些个人纠纷,所以说罪犯嫌疑人干这件事也是早有准备。10月17日,媒体曝光山东滨州邹平市市场监管局临池市场监管所所长苗某喜遇害身亡,案发后,当地公安机关立即组织抓捕,犯罪嫌疑人迫于压力当日投案。公安机关已于9月30日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但案情发生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案发地点就在邹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厅。通过进一步观察了解,医院门诊病例显示苗某喜左侧上腹、右上胸部和左臂各中一刀,经抢救无效身亡。10月17日晚,官方通报称犯罪嫌疑人王某清与苗某喜存在个人纠纷。不得不说让人感到有点匪夷所思。被刺杀的公职人员特别可惜,因为也快到退休年龄了,但却因为纠纷产生冲突断送了自己的性命。



这件事很恶劣,不仅仅是一条人命的问题,而是应该从上到下引起高度的关注。作为一个政府公职人员,却因为一场纠纷而丢掉性命,让人难以理解,关键是在自己所在单位,说明安保问题也存在欠缺。当然,对于这个案子的根本问题,不便于表达太多观点,因为没有深入一线调查,对内情了解少,这种事必须去一线调查,网上说法只能参考,通过这个案子可以看到现象,也会让人产生思考,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仇恨最终引发人命,而这种矛盾的根源又在哪里呢?当然主要是个人因素,也有社会因素,但不管如何,保护公职人员生命安全问题显然需要摆上桌面。也许有人会说,为什么说要保护公职人员,而不说保护普通老百姓呢?因为在这起案件中公职人员被杀了。



作为公职人员,在处理各种工作的过程中,难免会和一些民众产生矛盾纠纷,但对于一些特别理性的人来讲,也不会出现过激行为,因为都是为了工作,都是为了生活,都是为了一碗饭。每个人站在不同的角度,自然而然就会有不同主张。当然,在当今这种情况之下,确实会在无意中出现各种矛盾,如果不能将这种矛盾进一步遏制,可能会引起矛盾彻底激发,而在激发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流血事件,甚至命案,显然这是影响社会和谐的大问题。这个话再说回来,其实不管是对社会公职人员来讲或者对于普普通通的老百姓来讲,都有义务将社会矛盾在一定程度下去化解。同时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少一些冲动,多一些理性,有事说事,不要动刀,因为一动刀性质就变了。在这个层面上更应该进行社会化教育,不能让这种事情再发生了。否则谁有了怨言,或者是在自己办事的过程中,由于公职人员的不作为或者是态度不好,或者是别有用心的为难,那么矛盾自然而然就会产生了。其实产生矛盾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解决矛盾的方式和方法,本来不应该出现这种问题,但出现了,也意味着背后有深层原因,人在冷静的情况之下很难出现这种问题,但是在冲动情况之下,那就不好说了多年的矛盾说产生的怨恨,那就不是常规思维能理解的问题了,所以说预防措施更重要一些。



也许这两个人曾有过节,甚至可以追溯到很多年之前,网络上有一些说法,但没有得到证实,在此我也不多说了,我们针对这件事可以进一步展开评论。这个也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调查之后继续发布公告声明,不管什么样的原因,我觉得都不应该出现这种命案,因为这两个家庭都毁了。同时我觉得这也是一种社会矛盾的延伸。因为如今社会过于浮躁,只要双方出现了一些矛盾问题,有一些当事人瞬间就会感觉受了委屈,排挤,压制,迫害,情绪化之后就去做一些极其偏激的事情。一方面说明文明素质教育需要进一步提升,另一方面需要法制教育进一步的普及。但同时在解决公职人员与普通老百姓的矛盾问题上应该有明文规定,可以明确界定彼此的相关责任问题和矛盾问题,从而避免进一步流血案件发生。



当然,一个人已经离开了世界,另一个人虽然没有离开世界,但也意味着会离开了这个自由而美丽的新世界,会到一个需要得到进一步惩罚自己的地方去接受惩罚。对于案发时的实际状况,这个还要看相关法律部门的见解。但站在社会矛盾问题上看,我觉得这是社会的悲剧,应该引起全社会的深思考。对这件事的最根本原因,虽然了解不多,但大家要特别明白一个道理,咱退一万步讲,公职人员也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公民,也应享受普普通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虽然公职人员在一定程度上比普普通通的老百姓优越一些,但那是一种社会现实,但退一万步讲,也不至于遭受被“刺杀”的结果。在这个案件中,这个市管所所长属于弱势群体了。我们应该公平、公正、客观、理性的去看待生命安全问题,因为生命太宝贵。



如今我们处处弘扬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显然这件事上应该引起各级领导部门的高度关注。当然,对于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还是存在很大的争议。如果一位公职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与人产生了矛盾,有了过节,当时或后期遭到这些人的刺杀或恶意报复,显然属于一种社会悲剧。但我们话又说回来,如果公职人员利用权力去做一些不合理不合法的事,遭到老百姓过激行为,也应该对起因进行责任追究。但我们反过来看,其实更应该看到事件背后,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仇恨让一位老百姓敢于拿起刀去刺杀一位政府官员呢?显然,他应该知道这种恶意伤人的严重性,但为什么在这种情况之下依然敢于去做?同时我们也应该更进一步思考。如今大数据与AI非常厉害,而且网络监控也非常厉害,所以在各种安全条件之下,应该严查随身携带刀具的人,同时提高安全防御措施,包括对于保安的各种培训,否则在出现问题之后不能及时有效制止和实施防卫,不得不说这是一个让人感觉到特别尴尬而又遗憾的地方。



只要携带刀具,自然而然就会给社会带来不安定的因素,当然,这也不是根本解决问题的办法,因为这个工作量太大了,说来说去还是需要社会的进一步教育,教育的同时能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特别是这些执法人员和普通老百姓的关系,需要合情、合理、合法,否则就会引发怨恨,从而产生过激行为。但话说回来,遇到特偏激的人,有时还真是防不胜防。其实国家应该出台相关法律设施,就是一个成人只要随身携带刀具出入公众场所,就需要承担一定社会责任,需要在特定场景里提前向当地公安提前报备,如果不报备应该担责,也许能起到一定作用,但在当下最重要的还是依靠法制透明与公平进一步预防。



不得不说这件伤人至死事件引发了我的深思考,我们每个人在社会上成长,只有减少仇恨才是一个人安全立足社会之本,无因不会有果,对于减少执法人员与普通百姓的社会矛盾需要去双向要求,同时也应该及时有效地推出各种应对方案。不仅有政策层面,也要有公共安全层面,但更要有解决社会根本矛盾问题的层面,我觉得这才是重中之重,否则会让人感到惧怕,因为会让人在内心产生阴影,特别是拥有权力而又能实施行政执法的人,因为在执法过程中会有很多不确定性,也可能瞬间埋下仇恨的种子,这个种子可以埋藏很多年,突然感觉有一些残酷性,所以说在执行公务的时候还需要一些“善良”,因为“善良”可以化解恩怨。有些事不得不做,因为那是自己的工作,所以说执法也存在一定危险性,不得不说这是一个棘手的问题,然而只有不断解决这些棘手的社会问题,才能让我们每个人能感觉到社会的安安全全与平平安安!#数字内容生产者##活着就是为了摆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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