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农业大学原教授,再被通报
学术
2024-11-10 20:26
北京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公布了新一批科研不端行为案件处理结果,其中包括曾引起广泛关注的华中农业大学原教授黄飞若所涉案件。经调查,黄飞若作为通讯作者发表的10篇论文分别存在数据篡改、伪造数据、违反论文发表规范等问题,取消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5年,追回2个项目的已拨资金。此前报道,今年1月,多名学生联合举报黄飞若存在科研不端行为,一名参与举报的学生对南都表示,“赌上了自己的学业、事业”。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通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黄飞若及受其指导的王同心等发表的论文涉嫌学术不端开展了调查。- 黄作为通讯作者发表的10篇论文中,1篇存在图片使用混乱问题;
- 1篇与本团队2019年发表的其他论文文字撰写高度重复,存在违反论文发表规范的问题;
- 7篇论文中描述的数据与原始数据不符,存在数据篡改的问题;
黄飞若作为上述10篇论文的通讯作者,王同心作为其中7篇论文的第一作者和1篇论文的共同第一作者,应分别对相应论文存在的问题负责。由于上述部分论文被黄飞若、王同心列入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书或进展/结题报告中,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六届三次会议审议,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4年第5次委务会议审定,决定依据相关规定 ——撤销黄飞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组蛋白乙酰化调控Wnt∕β-catenin通路在猪肝脏氨代谢中的作用及机理研究”(批准号31572409)和“PCAF调控丙酮酸代谢在妊娠后期母猪肝脏糖代谢紊乱中的作用机制”(批准号32072742);取消黄飞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5年(2024年3月26日至2029年3月25日),给予黄飞若通报批评;
撤销王同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PDH乙酰化导致断奶仔猪肝细胞丙酮酸代谢障碍的分子机制”(批准号32302763),取消王同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4年3月26日至2027年3月25日),给予王同心通报批评。
此前报道,2024年1月,多名来自黄飞若教授课题组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联署《实名联合举报信》,向校方反馈黄飞若存在科研不端行为,引发广泛关注。
一名参与举报的学生对南都表示:“我实在接受不了我的论文全是假的……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赌上了自己的学业、事业,希望违反学术道德的老师可以得到应有的处罚。”1月19日凌晨,华中农业大学通报称,针对网上关于该校教师学术不端等问题的举报信息,学校学术道德委员会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在已调查材料中发现所反映的实验图片、数据、结果等方面问题基本属实,初步认定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决定即日起停止该教师在校内的所有职务和工作,组建导师组全面负责该课题组研究生培养工作。2月6日,校方发布了针对黄飞若学术不端等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经调查,确认其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决定撤销其职务,解除聘用合同,并报请撤销其教师资格,报请对其相关科研论文、项目等撤稿、撤项。
来源 | 南方都市报
编辑 | 周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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