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脸!司机自称“喝了一瓶啤酒”,检测结果:醉驾! | 打非治违

政务   2024-10-22 17:26   贵州  

贵州交警 2024年10月22日 12:38 



工作了一天的你下班后
是不是想呼朋唤友一起“嗨啤”一下
但在享受闲暇快乐生活的同时

一定要谨记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酒驾醉驾

不仅是对生命安全的不负责

更是在挑战法律的底线!

要知道——

「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入刑



司机自称“喝了一瓶啤酒”,检测结果:醉驾


10月7日晚,黔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四大队在银百高速惠水收费站开展夜查行动时,查获一起涉嫌醉酒驾驶违法行为。



     当天晚上23时52分许,大队民警对一辆号牌为贵J*****小型汽车进行例行检查,发现车内有一股浓浓的酒气,民警随即要求驾驶员陈某下车接受检查。


当询问陈某喝多少时

他称“喝了一瓶啤酒”

民警再三要求陈某说实话

陈某还是一口咬定“就一瓶啤酒”




“这么大一股酒味,你喝了多少?”

“我就喝了一瓶!”



随后民警对陈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结果为147mg/100ml

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今日“醉”人




铁证面前

陈某只好承认自己实际是喝了五瓶啤酒



据了解


当晚陈某在摆金镇一朋友家吃饭时喝了五瓶啤酒,之后因有事需回惠水,陈某自认为没有喝多,很清醒,便不顾自身安全,侥幸驾车从摆金上高速前往惠水,不料,一下高速就被交警查获。







随后,民警依法将陈某带至惠水县人民医院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经司法鉴定,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7mg/100ml,达到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目前,该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等待陈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在这起案例中

驾驶人酒驾醉驾以身试法

其中除了侥幸心理在作祟

还与大家对酒驾醉驾的认知误区有关


那么

关于避免酒驾醉驾方面

哪些误区是我们需要注意的呢?

我们一起来看下!


PART.1




消除认知误区 远离酒驾醉驾

向社会开放通行的小区、单位内部道路、公共停车场、地下车库等均属于道路的范畴。只要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了物理上的位移,即可认为驾驶行为已经完成。所以,酒后在小区、停车场挪车的行为也属于酒驾。



PART.2




消除认知误区 远离酒驾醉驾

酒驾认定标准与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酒量大的人饮酒后即便神志清醒,血液中酒精含量也可能达到酒驾或醉驾标准。法律规定,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为酒后驾车,80毫克及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



PART.3




消除认知误区 远离酒驾醉驾

判定宿醉后驾车是否属于酒驾醉驾,不在于喝酒后休息了多久,而是以血液中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准。酒精在人体内代谢的速度,根据个人体质和酒精摄入量不同会有差别。因此,睡醒≠酒醒,驾驶人饮酒后应充分休息,待身体完全恢复后再驾车出行。



PART.4




消除认知误区 远离酒驾醉驾

超过新国标任一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属于超标电动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普通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无论是燃油驱动还是电驱动,都属于机动车。酒后驾驶上述车辆的,一旦达到酒驾标准,均按酒驾机动车进行处罚



PART.5




消除认知误区 远离酒驾醉驾

一些醒酒药号称可短时间内有效降低血液酒精含量,以应对酒驾检查。事实上,醒酒药并不能起到快速降低体内酒精含量的效果,只能缓解酒后症状不能以此来躲避酒驾检查。



PART.6




消除认知误区 远离酒驾醉驾

一些人认为,喝酒后通过多喝水稀释的方式,可以通过酒驾检查。其实这些方法只能降低口腔内的酒精含量,而呼吸式检测仪检测的是来自肺部的空气。此外,酒精在人体内代谢过程较长,短时间多喝水并不能降低酒精含量。


总而言之

防范酒驾醉驾最根本的方法就是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请广大驾驶人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否则,等待你的终将是法律的严惩




温馨提示



贵州交警的粉丝朋友们:

由于微信公众号平台的再次改版,订阅号消息不再是按时间发布顺序展示给用户,没有被星标的账号,粉丝很容易错过推送!


如果您想及时收到贵州交警的文章,请一定要将我们设为★星标★账号哦(如图所示)


如何星标?→→点开公众号名片,点击右上角“…”,再点击“设为星标”即可





您的出行平安

是贵州交警👮‍♀️

最大的心愿❤️




剑河交警
公益服务,交通安全宣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