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交警 2024年10月25日 12:54
本期案例
2024年10月21日,铜仁高速交警玉屏大队在辖区大龙收费站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统一行动,下午16时39分许,一辆车牌为贵DY****的蓝色小皮卡车预警异常。
随后,该车驶出收费站广场被民警拦停接受检查。
当民警要求该驾驶人出示驾驶证等相关证件时,该驾驶人一直支支吾吾,出示不了相关驾驶证件。
民警通过警务通现场查询,发现该驾驶人没有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信息的记录,涉嫌无证驾驶,铁证面前,该驾驶人对其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据该驾驶人甘某某叙述,其驾照还在考取当中,今日从田坪出发来大龙接人,想着就开一段没什么问题,开了也不一定会被查到,于是便抱着侥幸心理大胆开车上路,不曾想刚驶出收费站就被交警当场查获。民警对甘某某无证驾驶机动车上高速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最后,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针对驾驶人甘某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严厉处罚。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无证者大多未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试,未取得驾驶证,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一遇突发情况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引发交通事故,甚至车毁人亡。
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日常驾驶时会有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不能全心全意做到规范、安全驾驶,影响其他道路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平稳。
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无证人员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不遵守交通法规,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诱发违法犯罪
无证驾驶人员往往欠缺合法驾驶要件,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闯红灯、酒后驾驶等违法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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