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交警 2024年10月29日 12:54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一言一行均需谨慎
骑乘摩托车更应从“头”做起
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
不仅是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体现
更是对保证自己生命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然而在六盘水就有一女子驾驶摩托车
不仅无头盔还搭乘两名以上人员
并且在短视频平台上大晒驾驶过程
被网友举报
10月25日
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网友举报:有人通过短视频平台 发布自己驾驶机动车时未佩戴安全头盔,并且搭乘多名人员的视频,面对网友善意提醒还宣称“交警是我老表”、“我是他们的姐”等不当言论,公然挑战法律底线。
接到网友举报后
六枝公安交警大队高度重视
立即开展调查
通过技术手段确认视频中当事人后
六枝公安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
将3名当事人依法传唤至
六枝公安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接受调查
经调查得知
10月24日18时41分,田某艳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搭乘张某、蔡某两名好友,沿六枝特区南环路由高铁站往六枝矿路口方向行驶。途中,田某艳用其手机录制了本次驾驶过程,随后将视频上传至抖音短视频平台。
田某艳称
她们当时抱着好玩的心态,觉得当时骑乘车辆的心情与文案很是应景,于是为引起网友关注,便即兴将骑乘车辆过程录制成视频上传至网络引流。然而,面对网友在评论区的善意提醒,当事人仍抱着好玩的心态,认为交警找不到自己,不会受到法律处罚的侥幸心理,在评论区肆意回复网友“交警是我老表”、“我是他们的姐”等不当言论,没想到第二天一早便被六枝公安交警查获。
经过六枝公安交警民警严厉的批评教育和组织3人现场观看摩托车交通事故警示案例后,田某艳3人深刻认识到了此类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以及自己不当言论造成的不良影响,承诺在今后将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告诫广大朋友以此引以为戒。
依法处罚
最后,民警依法对田某艳实施驾驶无牌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扣留机动车,并对其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搭乘两名以上乘员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相应的处罚。而乘车人张某、蔡某实施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20元罚款。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用无知恶搞挑战法律权威
必将受到社会的谴责及法律的制裁!
骑乘过程中更应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安全文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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