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丧葬通用流程(见棺发财)(先收藏)

文摘   2024-11-14 21:32   北京  


国之大事乃兵戎,民之大事为祭葬,因各地风俗不同,随时代而删繁就简,移风易俗,但有些流程实在不可删除。

我在为人点穴开井立墓及送亡之时,民间的丧葬禁忌有很多,旧时此事各地都有支宾先生(熟知当地红白喜事民俗德高望重的乡绅),现在已经很少有这种人了,多数人皆茫然不知,每问及我,不知从何回答,但有些实在大繁琐,故特将一些禁忌整理写出共73条,望需要者据当地风俗选择性使用。

1、开金井时,先烧黄表纸,敬香放鞭告请山神土地,此地花钱购置作万年福地,再由长孝子挖三锄,谓“开穴”。

2、安葬三日后要带三牲“复山”或“复土”。

3、安葬后要做七七四十九天,孝子不理发、不修面,谓之“养孝”。

4、五七需由孝女来做,烧些纸币打通阴间的各路关节,让老人顺利过关不受阴差的欺负不受刑苦,即'通关'。

5、葬穴挖成后燃芝麻秸“暖井”以示一节节高升,饱暖富足。

6、择定吉时移棺下葬,按风水师所定的线位较准方向谓“下字”。

7、下葬时穴底要平整,头在后可略高,脚在前。

8、棺木入穴后先由长子用衣襟包第一抔五合土覆棺,其它亲人随之。

9、抬棺材到别人门口要放鞭炮。

10、老人逝后即穿“上路衣”又称'寿衣”。

11、老人逝后抬坐椅上,谓“上大椅”。

12、老人弥留之际亲人力求到场“送老(终)”。

13、老人咽气后焚烧纸钱和床铺草,谓烧上路钱和下床草,设灵堂,点香油灯,放鸡蛋两只(倒头蛋)。

14、去世当日及时请道士来制作孝单、孝杖、压煞榜文及超度所用之项。

15、有长辈来吊丧,长子等亲人必须长跪嚎哭。

16、吊丧期间,亲人垢面素食,以示悲恸。

17、棺木有八仙、十圆、十二花、十四刈之分,即是由八块木料、十块、十二块、十四块木料所做成,棺材(又称寿材)头脚两块木料不包括在内,木料块数越少,棺材的级别越高。

18、棺木一般都要在老人生前早早准备好。

19、孝家第一年对联只能用白纸,第二年用黄纸,第三年恢复用红纸。

20、送葬路上碰到相识者忌打招呼,恐被亡人得知,对被招呼者不利。

21、作葬事者不得呼叫姓名,只能比手势,惟恐错为亡人,当“代死鬼”。

22、祭拜祖先忌用不带皮的肉、去掉鳞的鱼,否则对祖先不恭、不孝。

23、忌席上摆上三个菜,俗称过去死囚徒斩首前吃法。

24、村子里有丧事时,不能在村内巷子里唱歌,以免对孝家及死者不敬,自己遭殃。

25、适墓不歌,哭日不歌,送丧不由径,临丧则必有哀色。

26、装殓时嘴里不能空着,古代有含玉习俗,后代有含饭团。

27、忌给死者穿黑色衣服,会变成畜牲,应穿青色寿衣。

28、死者棺内脚忌悬空,要踏在棺板上,头忌顶棺板,要隔以衣物。

29、葬礼忌穿黑白两种颜色以上的衣服,忌穿戴鲜艳的服装首饰。

30、服丧时间依亲疏而定,旧时儿子为父亲一般要服丧三年,今则随情而为。

31、老人病逝忌说死,应说“老了”或“过去了”“走了、”'登天了“或“登仙了'。

32、守丧期孝子忌走亲访友,有事皆请族人代劳。

33、守丧期穿白鞋。

34、孝子服孝期间,男百日不理发。

35、送葬忌讳回头看,可将葬地树枝(柴谐音为财)带回家,预示葬后发财。

36、婴幼夭亡禁入祖坟。

37、守丧期亲友互不拜年。

38、异地死亡得设法抬回家中,不得做“门外鬼”。

39、“冷尸入村败到底”,身死异地者只能停尸于村外。

40、办丧酒宴请亲友帮工,筵席散,禁忌言谢,不予挽留。

41、死人忌以裘皮之类做装裹,恐怕来世托生兽类。

42、人死后忌无人哭。越哭后代越发。

43、报丧者至亲友家报丧忌进入房中,忌直言“死”,亲友敬茶一定要喝一口再走。

44、参加完丧事仪式,一般从火堆上跃过,俗称过火,意即用火的阳气驱除在墓地浸入身上的阴气。

45、忌径直回家,须到其他场所兜个圈子。

46、忌邀同去吊唁者到家中。

47、棺材下丧时,忌墓坑中有水,有垃圾污物,并在棺底下垫上一个月黄纸撕成的'王'字。

48、有丧事、火灾之家,7日内忌串门。

49、凶死在外的,忌停尸于堂。

50、夭亡者忌葬于比祖坟高的地方,只能葬于低洼处。

51、挖坟井忌动土后又换往他处。

52、抬死尸忌走回头路。

53、泥鳅、鳝鱼等没有鳞的鱼,因其形状像龙,不能用作祭祀。

54、神祭(三年内为魂祭,三年后为神祭)时,汤菜里不能撒辣椒面。

55、祭桌上不能摆狗肉,民俗有'狗肉不上台(桌)”的传统。

56、孕妇忌看喜丧事,切勿手触棺木,否则婴儿会夭折。

57、忌流泪于夭折之婴儿尸上,否则再生者亦将夭折。

58、人死后用方形草纸对角蒙在脸上,有了蒙脸纸防止牲畜为死人换气。

59、不能让狗看见家里的死尸,否则的话,家里会再死人。

60、忌81岁死,九九数到了尽头,后代将会走下坡路,将算盘拆散仍窗外解之。

61、好死者的葬礼从重,凶死者的葬礼从轻简,不容混同。

62、不许寡妇,产妇参加丧葬。

63、再婚夫妻不同葬。

64、结发夫妻生则同衾,死则同穴。

65、忌重丧日下葬,否则祸事成双。

66、孝子全身披麻戴孝,手执哭丧棒和招魂幡,引导灵柩上路。

67、下葬时要请地理先生和道士赠送地契(相当于现代的房地产证),亡人受阴官保护,游魂野鬼不敢来侵犯,亡人安则子孙旺。

68、下葬时,忌讳送葬者的人影投入墓穴,就等于殉葬。

69、盖棺后用秤砣在棺顶猛击三下,“棺材头顶三声响,方知自己是亡灵”。

70、出丧时吹鼓手开道,前有幡幛,亲人在灵柩后随从,沿途鸣鞭撒纸。

71、棺木入穴后,地仙(地理先生又称风水先生)校正坟向,执壶筛酒,高声“呼龙”或与道士相互共同'呼龙'。

72、大年初一,同族人来孝家烧馨香,亲戚们从初二始,初五终,馨香不过五,初五之后,亲戚们再不可去孝家上馨香。

73、亡人满一周年时,孝子孝女孝孙们皆聚众,请道士为亡人做超度,并将名字写上祖宗牌位上。

74、丧葬习俗中的'亡魂煞'

中原一带人死后,阴阳先生和道士会根据亡人死亡那一天的干支计算出亡魂殃煞的数量,即俗称的煞气有多高,其计算根据是天干地支折或数字相加之和即是,口诀如下“甲己子午9,乙庚丑未8,丙辛申寅7,丁壬卯酉6,戊癸辰戌5,巳亥单行4”。

如某人死于2015年2月6日,干支癸丑,按以上口诀,戊癸辰戌5,乙庚丑未8,癸即5数,丑为8数,合为13数,即俗称的煞气有1丈3尺高。

2月8日是第3天,傍晚要举行一个叫茶的活动,亲邻一起要叫3次,第1次从伍猖庙或土地庙(毎个村都有一个)上油点香后,由孝子开口叫第一声,如“妈妈呀,回去喝茶呀”,紧接着全村同来的男女老幼各依自己的称呼大声喊叫,一直喊到死者生前的卧序床前,叩头上茶,孝子则根据亡命煞的13数登上早己摆在大门口的梯子上13歩高,若梯子不够高可拆半至6歩半同时叫喊其父母亡魂回来喝茶。第2次全体人员走到略近一点的三叉路口,重复第一次活动叫至床前叩头请亡魂喝茶,第3次则在更近一点的屋子前方的三叉路口上重复以上仪式一遍即成。

亡魂煞有两种说法,一说煞的数量越大,罪孽越大,18数为大,9数为小,达到1丈5尺以上为高,孝子登高可为亡魂减轻罪孽,使其在阴间少受折磨和痛苦,或请道士做法事化解其罪孽。第二种说法是,上例1丈3尺煞,即亡魂于死后第13天时有阴司解差押解亡魂回门看望家人,丧家可根据这个日子在家设坛迎接亡魂并多烧些纸钱贿赂解差,减轻亡魂的罪孽。

民间说法,有多种,总以以上两种为准,第一种说法是每个丧家都照做了的,虽然是照千年遗俗之样而做,但大多数人不知其源,更不知其所以源。第二种习俗的说法知道的人就更少了,恐怕研究民俗的专家们也不一定知道此俗,日常之事,人云亦云,不以为然者多,究其源者甚少,今在此多言数语,认人们知其所以源,多尽孝心而已。


附文:《赖布衣七十二葬法》

审穴场之体段用法者,凡四

(一)大葬法:生气阔大,灵气之乘亦大,故大其罗圈,冢堆也。

(二)小葬法:生气小,葬法亦宜小,冢墓不出二寻、一丈之间。

(三)浅葬法:仰掌之脉,气轻清,而灵光凝于土皮。锄一、二尺土色佳,三、四尺下砂石矣。葬深,则骨黑。

(四)深葬法:平冈上,土皆松散。山垄上,土皆砂石。若失之浅,则白骨枯矣。江北土厚尘浮,宜深。江南土薄潮多,宜浅。

取四势,而用法者,凡二

(一)厚葬法:藏平冈者,应厚墩以蓄聚天和也。平冈易把摄而难蓄聚。

(二)薄葬法:藏山谷者,宜薄堆以招摄天和也。山谷易蓄聚,而难把摄。

 审生气之质性而用法者凡十五

(一)吞葬法:穴体微小,不宜打破,于微凸下,穿一小孔洞,将棺送入洞内,以厚土封固。洞口外作假茔。则其内,山灵之气由外之明堂而凝,发福大而绵远。

(二)吐葬法:有“横吐”“直吐”“斜吐”之不同,俱以太阳脉之旺处分葬,而截其上,截之近太阴者,砌一空旷而下截,稍锄尺许,结圹、置棺,与上空圹相连,则杀气和,而生气结矣。“斜吐葬法。”穴场窄小,直葬则上下难容,稍斜其棺,全棺俱入于生气之中,法奇而理常。

(三)吃葬法:入首星辰大开阳面,却横身,俱静而死,只有微微一点真灵之气。不可脱,亦不可破。其法,将棺半入脉内,半安脉外,如人吃物,重则入,轻则脱矣。

(四)息葬法:息者,止也。于穴后大开平基,将粗重之体,裁成天轮形体,以作近身盖气。复凿一深大之井,于盖气之下,而立穴空圹之前。空后余土,以息其粗峻恶气,亦急来缓受之意。

(五)闪葬法:龙真局备,然犹煞气未尽,更以闪法。挨实处,作一空圹。而于无脉处,结井放棺。两圹并立。稍开一尺,而合冢为一,逼身之煞自出,龙局之贵气纳矣。倘穴宜闪而不闪,虽贵难免于刑。闪与吐相似,吐以迎其吉,闪以避其凶也。二者俱剑脊龙,主损地师。当预定穴基而去,不可见破土,上升棺尤忌。

(六)浮葬法:龙真局备,而结少阳厚重之穴。欲得阴吸之情,必引其上升之气。故用浮法。深凿金井,结空圹于底,置棺于空圹之上,地气升与天气接矣。出人秀颖,早登科第,勋垂竹帛。

(七)沉葬法:少阴之脉气本深脏,必借天气下降,而后阴得阳嘘而交通。而沉法,深凿金井,结圹于上,实以纳地气之升,虚以接天气之降。生气冲和,而富贵得矣。

(八)虚葬法:阳坪阔大,不能收拾。视其龙真穴真,作一大圹以镇压之,内复作小圹以放棺。则地气上腾,天气下降矣。

(九)悬葬法:外局山交水会,视其穴上,则嵯峨陡峻,下则鼠尾枪头。当用悬法,将鼠尾枪头之石打去,以吉土培作平基,造石屋于其上。棺用铜练悬挂于中,六合俱悬空,而不着实。外堆土成坟,则阴煞仅侵石屋下角,而不及于棺,天阳之气得纳矣。盖纯阴之穴,纯是砂石,天于则水从石缝中流出;水不浸棺,而煞出矣。悬与虚相似,虚用于穴之纯阳,悬用与穴之纯阴。虚以注气,悬以避水也。

(十)通葬法:入穴生气浊大,则兽滞而不灵动。主出人粗蠢,以法通之。大开罗圈,半圈放棺,半圈深凿一洞以通其气。棺在左通其右,在右通其左,甚则左右具通。更甚,则通其后。兽滞之气,悉化矣。法与闪相似,闪以避其煞,通以行其气。理与吐相似,吐用于气之直,通用于气之斜。

(十一)从葬法:主居正位,而门下从之,则曰“从”。盖生气阔大,大造罗圈,正棺藏于的穴之处,左右背后多葬无嗣之棺,以从之。从棺得气,正棺愈旺矣。

(十二)锄葬法:于山顶受穴处,大开其井,深数丈,至嫩石而止。将难朽之木,横直层排,填平大井而结圹,置棺于其上,壅土成坟。山顶如旧,日久不朽,冢圈渐陷,四围渐锄去之。初葬,受天气。葬久,受地气。形喝“照天蜡烛”。朱子增祖母金斗穴,五星聚讲处,深开其井,压以巨石。是受地气,后收天和之法,与此互发明。

(十三)隧葬法:龙气深厚,涧大,须开金井。深数十丈,造石屋于下,具两石凳于上,理与通相似。通则浅而小,隧则深二大,法与悬略同。悬则幽于地上,隧则入于中。

(十四)倒葬法:穴居当脊,必将脚后与两旁棺底俱砌一空圹。以冲和其气而倒收之也。

(十五)泄葬法:龙脉饱旺、雄实,恐后多生瘟火、刑戳。须抽出棺木,以泄其气。甚者,再抽一次,第三次乃葬真骨,始无凶祸,法将牛骨入圹中,初次黑如灰漆。二次加灰白色,三次渐有红润声色,方可葬真骨。

审穴场生死而用法者,凡十一

(一)沿葬法:倒地木星,形体固已嫩小,穴在夹坚、夹软之处。正葬止”棺,冲和两棺便有偏枯。乃将棺斜放,沿有气而葬。出人清秀聪明,少年发达。苟失其法,难免疯病孤寡,僧道之患。

(二)顶葬法:倒地木星,锹皮穴也。生气在一缕线之中,就生气凿一长井,两棺,一直而葬,下棺之头,顶上棺之昆。须阳在下,而阴在上。阳作冢,而阴藏形。

(三)坡葬法:有一平冈大数百亩,小亦数十亩,四围俱是界水盘绕,此平坡穴也。当认掌心,窝中去浮土五六寸,砖砌封坟。过二三年后,地气升足,然后择日进棺,形喝“锦被藏珠”,盖珠圆而走,遇凹则住也。

(四)佩葬法:人穴在龙中脊平分,当脊葬则受煞,故就中脊作准立固。直置棺于圈之两翮,将中脊空中而结空塘,合冢成坟,以收堂局。主生社稷名臣,苟失其法,清锋不免矣。

(五)比葬法:有等窝穴,堂气中正,生气只得一边,若正葬则犯冷,偏葬又堂局不合,棺内又无生气。比法将满窝作圈,置棺于生气处,于死气处砌一空塘,更深一尺,外则合冢,以接堂气,发福极快,但富贵人俱主偏生。

(六)析葬法:窝穴两边界水从中走,或中有泉渗流,用析法将棺藏于两旁,中槽掘一大沟,阔三尺、深五尺,直通出与横池相接,而以粗砂和灰填实。复用石版盖之,而结空塘于上,使阴煞从沟中渗出,则生气旺矣。

(七)横葬法:腰受气之穴也,立体、吊息、势峻,直葬则首刚而足冷,故横放其棺,扶水倚龙。

(八)立葬法:此葬石壁穴之法,大贵之龙逆奔江湖之中,而开石难容,立足中有土缝,立其棺以葬之。形喝“棋壁飞蛾”。

(九)并葬法:明堂、龙虎、来脉、朝局俱真,而无可立穴,遂将乱堆挖去,更开出一小明堂,与中堂相应,穴后将客土堆一大顶,两脚抱穴,则参形杂势之煞出,而金水之清不淆矣。

(十)寄葬法:龙止气蓄,结成石洞,人洞暖如火燠,置棺洞内,以吉上封洞门,内不作塘,外不作家,与寄居同。

(十一)山奇葬法。龙脉、明堂、界水、分合,件件合法,乃蓓穴之处是一水潭,名为天池穴,葬于潭水中,得气,则水自乾。

纳星辰之秀,而用法者凡四

(一)破葬法:穴不开口,穴确在中。用工打开,葬之收山者,必有佳土,收局者不计土色。(星辰含蓄于中,为重浊之质所蔽,如玉)石中.必用玉人雕琢也。

(二)速葬法:即速客之速,顽星穴抛在角,法宜小开金井,灰筑成坟,初年不宜放水,得气之后,始可放水。

(三)载葬法:气浮士面,势成中聚,稍窟寸土,便犯低湿。故不动寸土,封土成坟,得法则发福大,而且久。

(四)肥葬法:穴基窄小,落头细瘦,不足以配四应,当以肥法作之,厚重落头,广增其穴基也。

葬局之法,凡五

(一)培葬法:山垄之穴,来龙人格,砂水会合,只人穴处浑是大水。须看水长、水落,于气起处立桩,上盖石板,板上培土,较水长更高数尺,砌塘安棺,垒士成坟。其水在桩下流出,其气在桩上透人,俗呼“明珠出海”,作法惊人,非真仙不知,非有福之家不能用也。

(二)实葬法:龙真局备:结穴是空窝,此纯阳无阴,气不蓄聚,须将佳土堆成一泡,上化生脑,下具唇毡,则气聚而穴不空

(三)架葬法:穴情低,而四势高,宜架。四时水流不断,而穴中湿更直架。

(四)借葬法:龙虎砂水俱贵,而玄武峻泻,无受穴处,故筑成阔大平基,而葬其上,借穴星以收堂局也。

(五)鼬葬法:局甚佳,而聚处是”深窝,不可埋葬,须培一深高之基,造屋,门可启闭,而棺合其中,名为脚堂。擅后人财大旺,加土成坟,顿生灾而绝。

避水之法,凡三

(一)合葬法:有穴场,住水中,每月有气冲透月宫。其法,将土筑起半月形,选上弦时之吉日葬之。将天上半月,合照水中,培起半月,共成”局。亦可大发。

(二)平葬法:有山水会合,而穴场住水中,四时气透。将土培起,则气房浮四散,故用平法。看水作石墙,而以大石版盖墙上,前开一队,令水然流出。置棺石板之上,垒土成坟,立催富贵。

《三,漏葬法:地有两脉相合,而穴居中者,形喝“玉箸箝馒首”,若造坟于中,后面水无处可出,当于受穴处,造一沟,上盖石版,然后砌塘成坟,则阴湿之煞消矣。

出煞之法,凡三

(一)露葬法:穴场是石,深凿亦无寸土,当将顽石打去,以抖其煞。天雨,则水从石缝流出,所谓煞也。天阳照临数年,然后煞消,而水自止,再用吉土培之。又数年,然后葬之。

(二)屏葬法:大地龙局甚是可爱,穴场多煞石,须尽行屏去,以吉上培足,少待数年再葬,使煞气不侵,生气自旺。

(三)衣葬法:有龙穴甚佳,浑身是黑石,凶徒之产,在所不免。衣法,以草盖石上,铺极细黄泥,经雨,偏撒松子。数年后,苍然青翠可受,木莲、蒲子亦可。

取龙虎而立法者,凡九

(一)钻葬法:小巧阳窝,开深金井,筑士坚固,小起坟堆,以龙虎低故也。

(二)翼葬法:龙到头结穴,借外山作龙虎,以关堂气,只有两肩无盖,穴被风吹,生气使散。将客上增起两蝉翼砂,便得。

(三)壅葬法:龙格贵局势,秀砂,水交。只是人穴处,一片平石,无近身龙虎,又不容于裁。窝用客土,壅成小龙虎,以护穴。形喝“飞龙啸天”。

(四)围葬法:平洋处,罗城固密,只无近身龙虎,又无近身界合,则周围I筑墙,以围其气。凡围三匝,出入门路俱三。奇定法。

(五)凹葬法:结穴处,或左或右,有凹处,则贼风射人,须于凹处砌一空塘,与正穴相连,浅深同之,叉子圈外,筑一小山,以蔽其凹,则房分均,而福力大。

(六)伏葬法:龙虎贵相让,斗便不佳,可以人力夫之。有二法:一则削平之,一则联为一,内堂蓄水,从左右九曲放之。

(七)曲葬法:龙虎要曲,曲则有明堂,有交媾,财禄方裕。倘两臂直出,极大之地,亦衣食维艰,离乡得福。

(八)阉葬法:下砂不足,用人工补出,谓之阖阎,即阴吸之情也。

(九)辟葬法:上砂有余,用人丁掘去,谓之辟辟,即阳嘘之情也。

取穴前小明堂,而用法者,凡九

(一)注葬法:龙势阔大,元辰交远,立穴尽处,则气薄。穴旺处,则龙气不住。注法,于气旺处立穴,前开一小明堂。或方,或圆,大倍于穴,较金井深二尺,将穴两旁,裁出虾须水,以会之。复以薄石板,盖其深堂,外视与1金井底平。而石下注水流通,脉遇水止意也。

(二)隐葬法:龙脉到头,气旺已止,而余气尚去。隐法,于气旺处立穴,放枪,不起坟。于受堂处,作一假坟,放水、立碑。亦生气贯棺,不贯冢。山水朝冢,不朝尸之意。即内接生气,外受朝堂之旨耳。

(三)兜葬法:穴有倾泻,则势不止。主伤小口,而艰于衣食。法当于数丈前,堆小案,兜之,可救其失。

(四)裁葬法:龙真穴的,砂有微疵,可以裁取。

(五)明葬法:明堂团聚,而不舒畅,则顽蠢瞽目,衣食艰难。法当于穴l前水聚处,开一深池,则光明轩豁矣。然可用于正局,不可用于零局。

(六)制葬法:贵龙结穴,铺出褥,成平地火星。当于穴前开一方池,引随龙水会之,择吉方出水,则尖利之砂可制伏矣。

(七)蓄葬法:外堂宽阔,内堂又直出,终为美玉之瑕。故筑坝蓄水,以聚其气。

(八)清葬法:有等大地,人穴是一片牛皮,细审之,两旁微分龙虎,中有微起脉气。清其界水、明堂,则穴内生气自旺。形喝“蝶扑梨花”。

(九)储葬法:一泓箭射,定是孤寒。宜掘大池,储之。则直射之煞,脱矣。

控制山川之法看凡五

(一)阻葬法:龙已结穴,而余气复去,法当深凿沟井,使山去之形有止蓄之意。形行则气行,形止则气止也。

(二)留葬法:龙有真穴,而去山不相回顾,则破其反面,堆其钩脚,使去山有卫我之情,而妻孳无拗别之病。

(三)构葬法:有凶煞恶水,或种树造亭台掉之,即仙家劫意。

(四)招葬法:有吉水,而不人口,则除去其阻。有秀砂而不显出,则削去其障。常有近案丑,而远朝秀,削其近丑,以招其远秀。

(五)席葬法:席者,有其地而无几,无座也。没几、设座,客之来即主之迎矣。其受穴处,阔大弥漫,故于穴前开一小明堂,两旁开虾须水会之。其外原基,即作近身龙虎本案,富贵便得法。与注相似,注以止气,席以邀局也。理与招相似,招则去浊迎清。席,则作主迎客也。

打动龙神之法,凡二

(一)开葬法:万仞山巅,灵气为草木蒙蔽,虽有佳地,葬之不发。开法,纵火焚烈,使阳光照临,阴暗潜消,富贵自得。

(二)凿葬法:地首尝泉,龙真穴的,而近地无泉者,当于少祖跌峡受胎处,左右各开一池,则龙神灵动,葬之发福。

如金陵踟淮,而王业肇基。吴山开六井,而人文跻盛。皆是天气动于上,而人为应于下。惟神明之师,乃能以人应天也。此非凭空谬撰,只玄空捉定。

赵唯曾曰:尝见蔓之有瓜也,枝之有果也,其绵绵而示索者,本为保全其子实而广大生生,非为供人食料也,而人之见之者,不食其蔓,不食其枝,偏独食其瓜,食其果。是知,瓜果为至精美、至清新之品也。山水之结穴亦然,当其未结之时,不知几经阴阳之交媾.始有此一种因结莫解之真气,凝聚于其间。不能必其频为结,亦不能禁其水不结也。天、丁宝贵,秘借之不暇。夫岂为葬人计哉一而人之卜葬者,不葬其山,不葬其永,不葬其砂,独葬其穴.是夺天地之精英,山川之灵秀,而以荫先人者,荫后人也。《鲁颂》日:“库尔炽而昌,俾尔寿而臧。”吾为若人咏之矣1真

宋淳熙时,民有两造争墓,其夺墓之人,因见旁有大地穴,夺墓占山,预1湖志石,用火薰旧。阴下墓前,以为确据,后官启基勘验,依石判断其人讼胜,遂茔新冢。时朱子善于地理者也,一日登新冢,而评曰:“此地不发,是无地理;此地若发,是无天理。”未几,夺墓占地之家,俱灭绝,此地理又不胜天理也。

逝者安息。

见棺发财,紫气东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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