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所有德清职工
这份倡议书请查收
广大职工朋友们:
一、争当“双禁”践行者。主动学习了解全县“双禁”规定,自觉遵守“双禁”要求,坚决不在禁止销售燃放管控区购买、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并引导和带动周边人员积极响应倡议。
二、争当“双禁”宣传者。积极向亲朋好友、街坊邻里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和有关“双禁”规定,积极倡导绿色环保理念,共同营造浓厚的“双禁”氛围,以文明健康的方式辞旧迎新。
三、争当“双禁”监督者。充分认识烟花爆竹“双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对周围区域、身边人员的监督,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予以制止、劝导或举报。
职工朋友们,让我们用实际行动积极响应号召,践行文明过节新风尚,过一个欢乐、祥和、低碳、环保的春节,为建设美丽德清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德清县总工会
2024年12月25日
1.湖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http://renda.huzhou.gov.cn/lzgk/lfgj/20171030/i739075.html?sid_for_share=99125_3
2.德清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