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倡议书 | 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2024-12-25 17:17   浙江  

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所有德清职工

这份倡议书请查收



广大职工朋友们:


  你们好!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管理办法》《湖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和《德清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要求,2025年1月1日起,德清县除设定的限制燃放区域限时燃放以外,其他区域全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为积极响应全县关于加强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工作安排部署,营造文明、平安、祥和的社会氛围,在此,我们倡议:


一、争当“双禁”践行者。主动学习了解全县“双禁”规定,自觉遵守“双禁”要求,坚决不在禁止销售燃放管控区购买、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并引导和带动周边人员积极响应倡议。


二、争当“双禁”宣传者。积极向亲朋好友、街坊邻里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和有关“双禁”规定,积极倡导绿色环保理念,共同营造浓厚的“双禁”氛围,以文明健康的方式辞旧迎新。


三、争当“双禁”监督者。充分认识烟花爆竹“双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对周围区域、身边人员的监督,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予以制止、劝导或举报。


职工朋友们,让我们用实际行动积极响应号召,践行文明过节新风尚,过一个欢乐、祥和、低碳、环保的春节,为建设美丽德清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德清县总工会

2024年12月25日



附相关规定链接

1.湖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http://renda.huzhou.gov.cn/lzgk/lfgj/20171030/i739075.html?sid_for_share=99125_3


2.德清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

https://mp.weixin.qq.com/s/_Nko51jxu2CaXDyFIyHmKQ







德清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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