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1月1日(星期三)铜川市 不限行
陕西省宜君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丁某与陕西臻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陈毛龙、陈小莉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陕西臻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陈毛龙、陈小莉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丁某向本院书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陈毛龙,男,汉族,1982年4月20出生,住陕西省铜川市宜君县彭镇西洼村。公民身份号码:61022219820420XXXX
被执行人:陈小莉,女,汉族,1987年6月12出生,住陕西省汉中市西乡县堰口镇司上社区一组049号。公民身份证号:
61232419870612XXXX。
执行案号:(2023)陕0222执恢99号
执行依据:(2021)陕0222民初503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231559元
悬赏金额:凡是提供被执行人陈毛龙、陈小莉有效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或提供有效被执行人下落线索并对被执行人成功采取强制措施的,申请执行人承诺自愿为线索提供人提供执行到位金额的10%的奖励。
悬赏金领取方式:法院在举报财产处置完毕后三十日内,举报人持身份证、举报材料到法院领取悬赏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执行法院:陕西省宜君县人民法院。
本院将对举报信息按时间顺序进行登记,一经核实,将通知举报人到院登记有关信息,对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电话:0919-528 5321
联系人:张法官
特此公告!
陕西省宜君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来源:陕西省宜君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