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民营经济“未来产业”发展的思考

政务   2024-10-31 20:19   云南  


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战略的关键,是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抢占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高地,加快布局进入第三代半导体、未来网络、氢能、新型储能、细胞和基因技术、合成生物、通用智能、虚拟现实、前沿新材料、零碳负碳(碳捕集利用及封存)等成长型“未来产业”和量子科技、深海深地空天、类人机器人、先进核能等一批前沿性“未来产业”,强企育链集群,形成民营经济面向未来的新质生产力主阵地、新动能和新优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积极培育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培育未来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增强发展新动能。”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未来产业”以重大前沿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加快布局“未来产业”,既对民营经济发展具有关键性的引领作用,又是民营企业拓展新发展空间的重要力量。

    

为此,本文提出继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未来产业”发展的八个建议。

    

第一,坚定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

    

抢占“未来产业”竞争主赛道,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引导民营企业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牢牢把握人才兴企、科技兴业的关键,扩大高水平国内国际合作,加强原始创新和颠覆性创新,形成新质生产力,增强发展新动能。

    

着力培育创新策源、转化孵化、应用牵引、生态营造的产业链条,打造自主可控、系统完备、先进安全的“未来产业”体系,涌现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技术、应用场景和重点企业。

    

第二,坚定总体目标。


到2030年,我国民营经济“未来产业”形成较大规模,支撑“未来产业”发展的技术创新网络、孵化培育链条、政策制度体系基本完善,政策执行和服务始终精准有效,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率先实现重大突破,培育、涌现一批具有生态主导、引领发展的头部企业和行业骨干企业,民营经济“未来产业”实现从大到强、从有到优,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和构筑新型工业化竞争的新优势。由此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着力打造布局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未来产业”众多科技创新中心,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实践提供新的产业支柱。

    

到2035年,民营经济“未来产业”规模进一步壮大,涌现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引领力的重大创新成果、一流企业和众多“未来产业”集群,形成自主可控、系统完备、先进安全的“未来产业”体系,让“未来产业”成为我国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支柱,支撑我国成为全球“未来产业”、新型工业制造业创新策源地和发展高地。

    

第三,促进创新策源。


一是从源头和底层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充分利用高校拥有未来技术相关学科及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研发平台的优势开展技术攻关,形成政府专项协调之下的“大院大所+科研设施+创新平台+领军企业”“未来产业”贯通式创新策源,构建“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链,加快培育建设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研项目,提升“未来产业”创新策源能力。

    

二是打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梗阻”,发挥各类实验室、科研机构的组织引领作用,构建以企业为创新主体的新质生产力发展机制,重点围绕颠覆性技术培育未来企业和“未来产业”,培养一批核心技术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的创新型领军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当“出题人”“答题人”“阅卷人”,以产学研合作提高科技创新的前瞻性水平。

    

三是鼓励顶尖科学家领衔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开展面向“未来产业”的科技战略研究,以产业应用需求为牵引,配合重大创新平台和高校院所自主布局“未来产业”基础研究,实施前瞻技术研发项目,构建“科学家+工程师+企业家+投资家”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形成相互融通的创新范式,支撑“未来产业”发展。

    

第四,促进专利培育转化。


一是支持产业链企业,探索“产、学、研、资”一体化新型研发组织模式,加大研发投入,强化“未来产业”原创性、前瞻性专利技术突破,加快培育“未来产业”企业梯队,着力打造多元应用场景。

    

二是加强“未来产业”高价值专利培育和布局,提升产业链自主可控水平,推动“未来产业”孵化与加速发展,支持建设一批专业化、市场化的“未来产业”概念验证中心、中试验证平台,强化技术熟化、工程化放大、原型制造、可靠性验证等转化服务能力。

    

三是以“未来产业”集群企业为主体,强化政策支撑,促进企业承接、引进和投资科研院所等新孵化的“未来产业”项目,促进和推动重大科技成果新质生产力转化。

    

四是强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破解科技成果转化难题,加强成果向企业转化进入市场“从1到无穷”路径演进,促进专利技术加速从“书架”转化上“货架”,采取专利等技术成果作价入股、先使用后付费等多种形式。

    

五是推动企业开展“未来产业”细分领域的工艺路线、制造设备研发,加快“未来产业”培育及产业化进程,支持企业针对细分应用领域制定行业标准,加快形成一批我国主导标准,增强我国“未来产业”的品牌影响力。

    

第五,促进产业链集聚升级。


一是统筹“未来产业”布局与“未来产业”的整体效应,充分依据各地经济、产业和科技发展的特点,科学引导民营企业因地制宜大力发展“未来产业”,加强民营创新型领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扶持,促进“小而专”“大而强”企业进阶成长,加快构建“未来产业”企业矩阵和集聚集群,壮大产业主体,培育多元推进力量。

    

二是加强旗舰型龙头型企业培育,强化“未来产业”链式项目招引,编制“未来产业”招商目录,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积极招大引强,我国中西部、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相互对接,并与欧洲、美国等先进地区和国家加强招商交流,定向招引整机设备企业和高端制造项目落地,实现“引进一个项目、带动一个产业”的雁阵效应,更广范围、更深层次集聚高端创新资源。

    

三是长江经济带、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等前沿科技集聚经济带和国内外各大城市群等“未来产业”先发地区,联合开展前沿技术多路径探索,加大融合性和原创性技术供给,对接协同推动跨区域创新资源互补和成果转化。

    

四是培育“未来产业”产业链,发挥成长性高、辐射面广、产业链条长的特点,协调产业链各方力量,共同培育产业生态,围绕“未来产业”如未来网络、算力网络、确定性网络、6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远程医疗、低空物流、车联网等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构建“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的“未来产业”培育链之路,加快培育、提升“未来产业”链条铆合共生。

    

五是加强未来网络场景应用,服务我国制造业“智转数改”,加快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应用引领未来,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分钟级”按需定制网络能力、“微秒级”确定性保障服务能力、“千万级”大规模多云交换服务能力和“TB级”智驱网络安全防护能力等四大能力。

    

六是融入全球产业应用市场,加强和深化与科学技术先进国家、工业制造发达国家交流合作,链接国内应用产业,链接全球高端资源,促进产业高端发展。

    

第六,促进人才支撑。


一是创新探索产业链、创新链、教育链、人才链的有效融合,加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将产业方向作为引才育才导向,聚天下英才而用之,更好吸纳海内外一大批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高技能人才和关键领域大国工匠。

    

二是发挥好我国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职业工程技术学院的主力军作用,在不断创新高等教育模式趋势下,与“未来产业”企业联合定制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方案,为前瞻性研究提供有力的创新人才支撑和工程应用人才的技术创新动力。

    

三是办好“未来产业”相关领域全球峰会、论坛、展览、大赛等交流活动,积极与全球先行国家开展项目合作和人才交流,加速拔尖创新人才集聚效应,增强民营企业行业影响力,深度融入“未来产业”全球创新网络,积极参与国内国际相关科学计划、科学工程,承接“未来产业”国际技术转移,畅通“未来产业”技术、人才、资金等资源要素的全球化供给。

    

四是创新凝聚人才机制,充分利用我国人才链条集聚、科教资源丰富优势,充分体现知识、技术、人才的市场价值,劳动分配向科技创新一线人员更鲜明倾斜,加大青年科技人才生活服务保障力度,让青年科技人才安身、安心、安业,允许科研类事业单位实行比一般事业单位更灵活的管理制度,在科研人员中开展多种形式的长期激励,确保创新人才得到合理回报。

   

五是探索建立高技术人才移民制度,采取提供有竞争力的物质待遇和创造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等举措吸引海外高端人才,全力解决好高技术移民出入境、住房、子女教育等现实问题,为优秀海外人才的来归工作提供更多便利。

    

第七,促进资金链深度赋能。


一是促进资金链与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深度融合,进一步优化国家和各省市级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加大对“未来产业”领域重大项目支持力度。落实好国家出台的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转让等税收优惠政策。

    

二是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杠杆作用,建立省市县联动配比、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共同支持的投入机制,用好省市县“财政资金+社会资本”叠加赋能,撬动社会资本,形成更大规模的产业基金。

    

三是为“未来产业”持续注入金融活水,探索“招投联动”模式,协调金融机构设立创新产业集群基金;探索“拨投结合”模式,使财政用于研发的资金在项目进行市场化投融资时转化为投资权益类项目支出,共同有效托举成果转化。

    

四是协调银行、保险、担保等金融机构与“未来产业”企业进行路演对接,现场发布一批针对“未来产业”企业的专属科技金融产品和企业融资需求,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发展与“卡脖子”技术突破,引导金融机构通过设立“孵化贷”“苗圃贷”、成立“政银园投”基金等方式,落实“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政策导向,做好“未来产业”金融“大文章”。

    

五是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与首贷投放力度,加强重大科技攻关、前沿技术创新等重点项目金融保障。

    

六是通过“政府引导、商会推选、担保增信、银行支持”四方协同创新举措,专为商会会员企业量身定制“商会批次贷”,通过批次化、高效化的操作模式,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为民营经济“未来产业”开通融资快车道。

    

七是协调行业商会和产业链企业,掌握资金需求,协调金融单位精准滴灌,为“未来产业”拔节生长提供养分,支持资金更好链接当下与未来,引导耐心资本和科创平台投入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助力“未来产业”长期向好发展。

    

第八,促进政策供给。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各省区市强化“未来产业”发展的统一部署和实施,总体推进“未来产业”重大问题研究、重大事项决策和重点工作部署,强化跨部门、区域和层级的协同联动,制订“未来产业”行动方案和“作战图”,落实“未来产业”重大任务,支持“未来产业”重大项目建设。

    

二是推动“未来产业”规范健康发展,在确保安全可控前提下,探索构建鼓励创新、弹性包容的“未来产业”产品和服务市场准入、市场监管制度,加强全链条监管。

    

三是政企携手向未来,通过全链条、全方位、全生命周期政策支持,聚焦“高校、战略科技力量、企业、平台、金融、生态”6个关键点,促进科技同产业对接、资金同需求对接,除了让普惠性政策落地到位,还应针对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落实好项目建设服务保障,促进龙头企业引进和推动重大项目高效落地、有序发展。

    

四是创新要素供给,如土地要素供给可吸纳江苏苏南成功经验,结合各地自身实际,融合“基金+基地+城市”产业发展新模式,搭建经济开发区、乡镇和特色园区之间的高效链接,形成“企业苗圃培育-创新胚胎孵化器-产业成果加速”链条,为入驻企业提供定制空间服务,提高要素利用效率,降低生产要素成本,强化人才、土地、能耗等要素保障,让沉淀的传统乡镇园区土地要素蝶变成为基金引领、人才汇聚、产业鲜明、机制高效的新一代科创高地和具有创新特质的“未来产业”集群。

    

五是加大“未来产业”领域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力度,通过特许开发、分级授权等方式,推动科学数据、实验数据向企业开放。

    

六是支持各地建设“未来产业”技术研究院,大胆开展技术突破、成果转化、场景应用、要素保障、生态构建、产业治理、风险防范等探索创新。

    

(作者吴跃农,系长江产业发展研究院特聘研究员、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理事)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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