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使用有效身份凭证进行医保结算的通知》要求,为确保参保群众医保结算支付安全,全省自2024年12月1日起,取消身份证免密医保结算方式,参保人使用实体卡(身份证或社保卡)进行医保结算时,均须通过输入密码进行身份核验,确保人卡相符和交易安全。
河南省医保信息业务系统将开启强制验证规则,全省各地参保人员在医院就医或药店购药时,必须使用以下三种规定的方式进行身份验证,否则无法进行医保结算(报销)。
01
医保码(医保刷脸终端、医保亲情账户)
02
社保卡+社保卡密码
03
身份证+医保码密码(仅用于紧急特殊情况)
注意:其中方式2和方式3必须输入密码进行验证,否则河南省医保信息业务系统将不予通过,参保人无法进行医保结算(报销)。
使用社保卡结算时,密码为原社保卡社保功能密码(非银行卡密码)。未领取社保卡或遗忘社保卡密码的参保人,请联系当地人社部门处理。
声明:“濮阳发布”微信公众号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存在使用不当的情况,敬请相关权利人随时与我们联系及时处理。
来源: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开封网”微信公众号
编辑:张丽云
初审:段利梅
终审:赵建敏
法律顾问:李新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