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II级)响应的通知
各县(区)政府,经开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最新环境空气质量会商结果,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11月24日10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同时终止II级响应。
预警解除后,烧结砖瓦企业按照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2025年度烧结砖瓦行业错峰生产调控工作的通知》(豫环委攻坚办〔2024〕2号)要求,继续实施错峰生产调控。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继续抓好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华龙区、经开区、工业园区和示范区要持续开展重点区域精细化管理。
2024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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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濮阳环境”微信公众号
编辑:张丽芳
初审:段利梅
终审:周源
法律顾问:李新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