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公安局​关于返还涉案资金的公告

民生   2024-10-31 17:12   浙江  

青田县公安局

关于返还涉案资金的公告
为保障受害人合法财产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决定对我县石某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进行按比例返还,公告如下:

2023年10月30日18时55分,青田县公安局船寮派出所接石某报警称,其于2023年10月30日下午在网上被人以冒充亲属委托帮忙购买机票为由诈骗427000元人民币。接报后,我局民警对以下银行账户进行冻结:王文强(涉案账号:62170022 ******* 0180)冻结资金54194.43元,按照按比例返还计算公式计算,合计应返还给受害人石某人民币54193元。

现对以上返还事宜公告30日,如果对上述处理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提出申请,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依程序返还该资金。

特此公告!


联系人:华警官

联系电话:0578-6501172

联系地址:青田县船寮镇船寮派出所

青田县公安局 

2024年10月31日





编辑制作:梅 彧          责任编辑:王 晶

审 核:郭伶俐               监 制:王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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