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起“遗忘”,会联想起“存在感”,有存在感的事物,是不会被遗忘的。当遗忘产生时,那么与之关联的人物、事件、情感都会渐渐匿入烟海。对于历史来说,最怕的就是被遗忘,而对于文物古迹来说,遗忘意味着消失。让历史说话、让文物说话,关键在于保护好挖掘好利用好文物古迹,传承好传播好发挥好文物古迹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时代价值。
近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对加强文物保护管理,特别是对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作出新的规定。在我国文物保护进入依法治理新阶段的今天,我们要善待用好那些位于角落里的低级别文物,让其成为构建地方记忆、传承地方文化的重要载体。
一
低级别文物,一般面临着“四无”困境,既无专业性修缮,也无专业化管理,还无专门性资金,更无多少游客关注。从文物保护单位的等级来看,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关注度一般较高,其次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关注度低、最容易被忽略和遗忘的便是位于某个角落的市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一些未定级文物。从数量上说,市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数量大、占比高,蕴含着独特的价值和魅力,和其他珍贵文物一起,从不同角度、不同程度体现着悠久的历史底蕴,共同见证着县乡社会历史。
从历史叙事传统来看,低级别文物也见证着县乡社会变迁的过程。在传统的历史叙事中县乡历史的内容所占篇幅极小,一般只有县志之类的书籍才会把县乡作为叙事的主要对象,但是历史上很多县志又存在着散佚、缺失等情况。这样的情况下,县乡文物古迹便成为了县乡历史“延链”“补链”有力依托、有助于展现当地历史发展的完整图景。比如,位于印江县天堂镇的万寿宫,修建于清嘉庆八年,距今已有两百余年历史,是该乡镇最悠久的历史建筑,见证着该镇自康熙五十八年以来开设场镇的历史。
从文化传承功能来看,低级别文物也体现着县乡文韵与文脉。很多县乡文物古迹,都默默地诉说着历史、传承着文化、承载着文脉,呈现着城乡文化发展的进程,也是发展县乡旅游的重要资源,以其可见可感可赏的特点,让人能够立体感受当地文韵风采。比如,有些地方的文庙,经历数百年的岁月沧桑,依然散发着浓浓的文化气息,彰显出“古风今韵相辉映,文脉传承万世隆”的魅力。
从构建地方记忆来看,低级别文物也塑造了地方特有的情感记忆。增强文化认同需要依靠地方记忆,而稳定的地方记忆很大程度上依托于可见的历史文物。市级、县级文物及未定级文物众多,皆与城乡的历史记忆、文化记忆息息相关。当下城镇化加速、亦正处于网络信息爆炸的时代,维系地方特有的记忆面临诸多难题。那些位于角落里的文物古迹能够唤起人们对诸多事件、人物、市井的记忆,激发城乡居民对地方文化的认同,对于连接血脉情感、维系传统精神具有重要作用。
从发展文化旅游来看,低级别文物也是独一无二的人文景观。发展文化旅游、乡村旅游,需要不断创新产品和业态。县乡文物古迹是重要的人文景观,也是可塑造的文化IP符号。在县乡有许多文化内涵丰富的文物古迹,可以成为文化创新、文化宣传、文旅融合的重要资源。多层级、立体化的文化景观融入旅游发展之中,可以让大众感受到历史之美、文化之美,能够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二
在《之江新语》的《文化是灵魂》一文中,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要化解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各种矛盾,必须依靠文化的熏陶、教化、激励作用,发挥先进文化的凝聚、润滑、整合作用。”文化是精神的向导,文化遗产具有见证历史风华、赓续文明薪火、惠泽美好生活的重要功能。要充分发挥文物古迹在教育、激励等方面的优势,让文化以喜闻乐见的形式飞入寻常百姓家,与大众共情共鸣,让角落里的文物故事“活起来”。
比如,推动相应文物古迹与博物馆融合发展。博物馆是一所大学校,是保护和传承人类文明的重要殿堂,沉淀着优秀传统文化的基因。现有各类博物馆、陈列馆中,市县级博物馆占比较高,是城乡文明建设的重要依托载体。市级、县级文物古迹可以作为博物馆建设的重要依托和延伸,通过互联互建互享等方式赋予角落里的文物古迹以全新活力,使其更好走向大众,助力讲好地方历史。
比如,丰富相应文物古迹的宣传内容和手段。城乡文化宣传内容往往比较单一,宣传内容及题材的丰富性、多样性、生动性相对不足。宣传城乡历史文化,打造城乡文化名片,可以把文物古迹融入城乡宣传内容中,充分发挥文物古迹对于地方文化建设的价值。另外,还要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把遗落在角落里的文物古迹讲活讲好,让其成为地方宣传的重要资源,用本土文化滋养城乡精神文明。
比如,深挖相应文物古迹背后的历史故事。在许多文物古迹的背后,都有与之关联的地方历史人物。要深入挖掘乡愁印迹、梳理村史村事和地方史实,通过理论宣传二人讲、打造文艺作品、推进融媒体中心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两“心”融合等途径,生动讲述和演绎文物古迹背后的历史故事,让其成为大众日常生活中常谈的“主角”,不断增强群众对本土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
三
市级、县级文物和未定级文物等低级别文物,不是低价值文物,其重大价值的体现往往不在现在、而在未来,特别是有赖于我们认识水平的提升。因此,推动这些文物古迹更好地“活下来”,是文物保护法的重要内容,也是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既要强化专职队伍建设,也要提升全社会参与度。市级、县级和未定级文物古迹数量多、分布广、投入不足是文物管理面临的普遍状况。要严格落实文物保护法,强化文物保护专门机构和专业化队伍建设,逐步解决基层文物管理力量不足的问题。与此同时,针对文物特别是广布于城乡角落的文物保护实际,还要不断健全社会参与机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投入文化遗产保护。
既要强化价值内涵阐释,也要提升展示展陈水平。提升全社会保护文物的意识,关键要让大家真正认识到文物的价值所在。为此,一方面,我们要做好价值挖掘、研究、阐释的文章,将单一的文物古迹赋予活的文化形态,深度解读对文物古迹特征及相关历史、文化、社会、事件、人物关系及背景,让大众完整、准确认识文物的价值。另一方面,还要对相应展陈精准定位、优化布局、丰富内容、彰显特色,让文物通过展陈走近群众、走进生活,不断激发大众对传统文化的深入思考,增加文化认同。
市民在毕节市博物馆参观展出文物。
既要推动寓教于乐,也要强化科技赋能。去年,一部自制短剧《逃出大英博物馆》火了,“小玉壶”的万里归国路感动了无数人。文物以大众更加喜爱的方式走进了生活之中,让文物古迹的价值重焕光彩。每一件文物都是过去的独特见证,它们承载着丰富的历史和文化价值,都是独一无二、不可复制的。不仅要让文物“活”起来,还要让文物走出去。要以全新的数字文化产品、升级的数字场景体验、高效的数字渠道让角落里的文物古迹传播范围更广、关注度更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在历史的长河中,文物古迹犹如一颗颗璀璨的明珠,镶嵌在每一寸土地上,默默诉说着过往的故事,映照着未来的希望。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以更加坚定的文化自信、更加自觉的历史主动,筑牢包括低级别文物在内的各类文物的“保护墙”,守护传统文化的“生命线”。
来源:《贵州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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