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文物和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中华优秀文明资源。在几千年的历史进程中,中华民族创造了丰富多彩、弥足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使我国成为文化遗产大国。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进行了专门部署,提出要“建立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协调机构,建立文化遗产保护督察制度,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就是要着力解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存在的管理分散,权责不明,多龙治水的机构弊病,建立统筹协调的保护传承机制,并加强对政策执行和保护实践中的督查和监管,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从实践看,当前的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主要面临“三对矛盾”。一是传承兴趣不高与传承迫切需要之间的矛盾。即一些依靠口传身授方式加以传承的文化遗产,年轻人迫于生计大量外流,对文化遗产传承没有兴趣;而文化遗产传承人大部分已逐渐老去,迫切需要赶快传承。两者之间的矛盾导致不少文化遗产正在消失,不少传统技艺濒临消亡;大量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或流失。二是保护与开发之间的矛盾。主要表现为“只保护不开发”和“只开发不保护”两种倾向,“只保护不开发”是因为对文化遗产价值认识不足,机械地执行保护政策,严防死守,不准开发,或者功能开发不足;“只开发不保护”则体现为少数地方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超负荷利用和破坏性开发,存在商业化、人工化和城镇化倾向,甚至借继承创新之名随意篡改民俗艺术,极大地损害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真性。三是保护传承高门槛与保护传承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文化遗产在普查整理、文物修复、研究阐释、传承展示、转化运用等方面都需要大量的资金、人才投入;但实际上,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却面临资金投入不足,人才建设跟不上等问题。
雷山县西江千户苗寨。
以上三对矛盾,说到底是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价值实现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全面提升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其本质就是要求推动文化遗产的价值实现。试想,如果文化遗产传承能够让年轻人获得经济收益,体现经济价值,那年轻人就有可能不外出务工而选择留在家乡,传承文化。如果地方政府能够正确认识当地文化遗产价值,就会下大力气对之进行保护,并在保护的基础上深挖遗产历史价值、文化价值、教育价值等,推动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把文化遗产转化发展成文化产业,进而实现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也就会舍得投入资金、人才对文化遗产进行挖掘和保护,推动文化遗产实现经济增值与有效保护之间的良性循环。从价值实现的角度推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主要应从如下几个方面展开。
保护是价值实现的前提。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必须加大保护力度。要保护好前人留下的文化遗产,包括文物古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历史建筑、工业遗产,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不能搞“拆真古迹、建假古董”那样的蠢事。只有原汁原味、原貌原样的文化遗产才具有历史价值、文化价值,进而也才可能具有经济价值。
研究是价值实现的手段。加强对文化遗产的研究,弄清楚遗产“是什么”“保护什么”“为什么要保护”等基础性问题,同时对“如何传承”“如何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如何策划为文化产业”“策划什么样的文化产业”等问题有清晰的认识。才能推动文化遗产的活化运用,实现从文化遗产到文化产品、从文化产品到文化产业的转化,进而实现价值,反过来又提升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研究的另一个方面是推进文化遗产与现代技术的融合。例如,通过三维可视化技术、图像处理技术、增强现实技术等数字化技术手段,可以推进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为价值认知和价值实现提供数字化手段。同时,通过数字化手段,可以让文化遗产更好地呈现,可以延伸相关的文化数字化产业,让文化遗产更好地实现其价值。
利用是价值实现的路径。应挖掘文化遗产的多重价值,使其有效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精神需求的优质资源。202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强调,“实现传统与现代的有机衔接”。就是要推动文化遗产与现代生活之间建立链接,让文化遗产融入现代人的生活,使其在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润泽人民心灵、提升文化自信、发展文化产业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
善用博物馆、纪念馆、故居旧址、名胜古迹、文化遗产、具有历史文化风貌的街区等历史文化遗产资源教育青少年,引导青少年更好认识和认同中华文明,增强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实现文化遗产的教育价值。(贵州省社科院 高刚)
欢迎关注
文明贵州
长按扫码关注我们
欢迎投稿:wmgzt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