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深化数据知识产权改革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等部署要求,全面落实《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等有关规定,放大我省数据知识产权改革先行优势,推动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力争到2024年底,数据知识产权权属登记、流通使用、收益分配、权益保护全链条有效打通,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体系基本构建,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总量突破1万件,实现运用价值50亿元以上,赋能产业25个以上,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企业营业收入占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12%以上。到2027年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总量突破3万件,实现运用价值200亿元以上,数据知识产权全面覆盖赋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企业营业收入占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22%以上,数据知识产权制度规则体系更加定型,激励数据创新、激活数据要素作用更加彰显,形成具有全国话语权、全球影响力的数据治理浙江方案。
二、推进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全链闭环
(二)共享登记信息。贯通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事业单位登记号,开放登记信息接口,同步登记、变更、备案、放弃或撤销等信息。落实数据处理者数据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基于用户访问控制的数据知识产权共享接口安全管理。打通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与“法护知产”“浙里金融”等应用,实现数据知识产权信息向法院和金融管理等部门开放共享。
(三)强化权益保护。建立全过程上链固证、全方位多跨协同、全流程动态监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推进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在数据权益行政执法、司法审判中的应用,强化数据知识产权存证公证、登记服务、交易使用等行为固证。支持从事数据流通交易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将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作为登记主体享有数据权益的初步证明,依法对侵害数据权益行为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推动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跨省域互认互保。
三、推进数据知识产权制度全域运用
(二)促进产业数据跨界融合。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结合“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推进产业大脑、工业互联网等平台相关数据成果登记数据知识产权。实施数据知识产权标识关联,加强人工智能等算法规则和应用场景迭代创新,探索数据知识产权制度在生成式人工智能领域的应用。将数据知识产权作为产业数据价值化改革场景应用创新的重要载体,打造一批数据知识产权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产业样板。
(三)加强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实施数据高质量供给工程,鼓励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单位加强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运用、保护,依法对授权运营的公共数据登记数据知识产权。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情况评估,加强授权运营场景数据知识产权运用与管理。坚持共享、普惠、互利原则,推动公共数据与企业数据融合运用,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卫生健康等公共领域数据知识产权运用绩效。
(四)推动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推动科学数据平台与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集成融合,面向国内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科研机构,对非涉密的科学数据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推进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等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流动、共享,推动科学数据可信流通关键技术突破。建立科技资源标识(CSTR)与数据知识产权关联体系,深化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在科研评价、科研伦理、科研诚信、跨境流通等场景的应用,推动创新范式变革。
四、推进数据知识产权生态全面形成
(二)建立价值评估体系。制定数据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省级标准,建立法律价值、数据集合价值、技术价值和经济价值等多维度的数据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鼓励各类专业服务机构开展价值评估服务。探索依托数据知识产权所属行业、检索次数、交易许可使用等开展数据知识产权价值初判,设立数据知识产权热度榜,加快形成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的市场化配置机制。
(三)创新收益分配机制。按照“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原则,支持各类主体共同申请登记数据知识产权,明确收益分配比例和权益行使边界。强化数据知识产权协同创新、惠益共享,探索运用智能合约、分布式记账等手段,建立基于数据知识产权权属和贡献程度的可穿透式收益分配机制,稳定数据创新市场预期。
(四)强化金融服务创新。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将数据知识产权创新运用纳入企业征信体系,开展数据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创新。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设立数据知识产权风险补偿基金,建立完善数据知识产权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风险分担机制。支持金融机构融合利用各类数据知识产权,加强主体识别,依法合规优化信贷业务管理、保险产品设计及承保理赔服务。
(六)优化市场服务水平。支持数据治理、数据开发、数据安全等服务领域数商发展,支持数据合规评估、质量评估、价值评估、数据经纪等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做大做强,培育一批数据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建设数据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统一数据知识产权服务标准,推行数据知识产权交易使用示范合同文本,规范数据知识产权中介服务行为。
(七)打造区域生态样板。利用杭州“中国数谷”、中国(温州)数安港等数据领域重大平台,先行构建数据知识产权全链条体系,全方位推进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打造数据知识产权生态试验区。实施数据跨境流通治理工程,加强跨境流通中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运用,支持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城市、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在数据知识产权跨境流通领域先行先试。
五、保障措施
(二)强化法治保障。强化数据知识产权基础理论研究,建设数据知识产权研究基地。推进《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宣贯实施,先行探索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立法研究。加强数据知识产权标准支撑,研究制定一批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申请、登记审查、价值评估、保护指引等标准规范,积极参与数据知识产权国家标准、国际规则制定。
(三)强化政策联动。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数据知识产权改革工作的条件保障,加大对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运用、保护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支持力度。科学划分数据知识产权省市县地方事权和财政支出责任,综合运用财税、投融资等相关政策,推进数据知识产权政策与数据管理、科技创新等政策的衔接融合。
(四)强化评价激励。将数据知识产权工作纳入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数字浙江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产业数据价值化改革、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中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运用、保护绩效评估。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各地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微改革”,开展优秀实践案例评选,推动一地创新、全省共享。
(五)强化氛围营造。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巡回宣讲,加大数据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育力度。用好知识产权宣传周、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世界互联网大会、数商大会等重大活动载体,加大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运用、保护优秀案例和重大平台的选树激励、宣传引导力度,鼓励全社会增强数据知识产权意识,参与数据创新。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ND
“评级馨语”系信用行业资深专家张馨予博士牵头打造的专业信用服务品牌,团队囊括众多专业的信用评级、信用风险管理、投资人服务专家。“评级馨语”立足于全信用产业链视角,提供专业的信用建设、信用评级、信用使用等全信用产业链服务,链接投资人与发行人,服务资本市场,助力国企产业化转型及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联系我们
“评级馨语”微信公众号(“本微信公众号”)涉及的内容由“评级馨语”团队提供。本微信公众号所涉及的内容均应从经济学意义上去理解,不含有任何道德偏见、政治偏见或其他偏见。“评级馨语”对相关引用资料进行了合理审慎的核查,但不应视为“评级馨语”对其真实性或完整性提供了保证。
本微信公众号所涉及的内容仅供读者参考,“评级馨语”不会因订阅、评论本微信公众号或者接收、阅读本微信公众号所涉及的内容而认定相关人员为客户。在任何情况下,本微信公众号所涉及的内容都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更不构成投资决策的依据,请接收者自行评定推送内容的适用性。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对于本微信公众号所涉及的内容导致的任何直接的或间接的投资盈亏等后果,“评级馨语”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微信公众号所涉及的内容版权归“评级馨语”团队所有,未经“评级馨语”书面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翻版、修改、刊登、销售等。如需引用,须注明出处并保证引用的完整性,不得进行任何有违本公众号内容原义的删减、修改或歪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