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日本1996年大肠杆菌污染事件的警示

时事   2024-09-05 14:44   北京  

1996年,一则“黄瓜要煮、苹果要烧!”的宣传标语频繁出现在日本电车上。究其原因,是当时O-157大肠杆菌污染造成的食物中毒正肆虐全国,对日本的食品安全和民众健康产生巨大冲击。大多数大肠杆菌已经被人类改造成功,对人类身体有益,但有一小部分菌株仍然具有致病性。而引发日本此次食物中毒的大肠杆菌正是这一小部分致病性菌株的“家庭成员”——O-157大肠杆菌。感染上O-157大肠杆菌的患者往往都伴有剧烈的腹痛、高烧和血痢,病情严重者并发溶血性尿毒症症候群和脑炎,危及生命。

由萝卜苗引起严重的食物中毒


1996年7月10日,大阪府堺市的暑假即将开始。当地的中小学里,孩子们像往常一样开心地吃了学校准备的午餐,放学时活力满满地离开了学校。然而,第二天开始就有学生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从7月12日傍晚开始,因腹泻和腹痛到医院就诊的孩子数量急剧增长。医生觉得这种情况不太正常,于是向保健所报告,结果发现相同症状的患者遍布市内各个医院。

随后,当地政府开始详细调查感染源,学校供餐首先受到怀疑。当地保健所立即对患者实施了便检。7月14日宣布,从13位患者的便检中检测出O-157肠出血性大肠杆菌。经过仔细排查之后,当地政府最终确认这次学生食物中毒的污染来源是学校供餐中提供的食材——萝卜苗。调查认为,当地学校供餐的中央厨房卫生管理情况有漏洞,工作人员并没有认真清洗萝卜苗,营养师也没有对食材进行冷鲜保存,使得O-157大肠杆菌“有机可乘”,造成严重的食物污染,并引发这次大面积的食物中毒事件。

此次食物中毒事件给日本民众的生命健康带来巨大冲击。据日本厚生省统计,截至当年8月,日本共有44个都道县府发生了集体食物中毒事件,造成万余人中毒、近千人住院、多所中小学停课,且有若干儿童死亡病例。大阪府堺市的中毒情况最为严重,当地92所小学中有62所小学儿童出现中毒症状,年龄在6—12岁,并有多名儿童死亡,大阪所有的中小学为此被迫停课。然而,这一事件给日本民众心理健康带来的负面影响是难以用数字衡量的。医院出现大量进行身体检查的儿童,医疗压力持续增加,医院日常运行几近崩溃。同时,还有大量民众多次组织示威游行,对政府施压。彼时,整个日本社会笼罩在异常紧张和恐惧的氛围中。

学校的食品卫生制度发生重大转变


日本政府高度重视此次O-157大肠杆菌污染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为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日本文部省专门制定并细化了《学校给食卫生管理基准》,各地根据基准也建立了一系列食品安全管理的卫生规章制度,对学校食品安全进行“最严格管理”。

第一,缩短配送时间。要求配餐中心只为周围数所学校提供配餐,一般配送距离在4公里左右,可以保证午餐在10分钟以内送达。第二,确保原材料卫生。各类菜要分开存放、清洗,各操作间有固定的工作服,进入工作间前要消毒。第三,保证制作过程安全。原材料要从多家公司进货,不能只从普通的超市里购买,营养午餐中不能使用冷冻食品,所有食品必须高温加工,在75摄氏度以上高温煮1分钟以上。同时,从做菜到学生吃饭,不能超过两个小时,每顿午餐要留样,并在零下20摄氏度保留两周,以备检查。第四,加强监督检查。学校校医每三个月要对学校食堂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查,且当地卫生部门每年要对学校食堂及配餐中学进行两到三次检查,教育部门也要定期进行检查。学生们在用餐前,校长必须是第一位试吃者。

日本大肠杆菌污染事件的启示


日本1996年O-157大肠杆菌污染事件为人类社会敲响了警钟。食品的源头污染不容忽视,但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同样至关重要。因此,我国要构建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杜绝食品污染,确保食品安全。

建立严格的生产销售管理制度。生产者、销售者对其生产、销售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负责。一是确保绿色、清洁的生产过程。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要确保原辅料清洁健康,在采购、验收、贮存和使用等过程中,保证原材料绿色、清洁。二是建立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制度。相关生产者建立并落实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配备与其企业规模、产品类别、风险等级、管理水平、安全状况等相适应的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等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等不同层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三是建立相关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保证从原辅料和添加剂采购到产品销售所有环节均可有效追溯。生产者、销售者、运输者要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和销售信息,构建相关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建立系统协同的监督管理制度。监督管理部门要协同有效组织实施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和监督管理。一是建立联防联管的工作机制。各级监督管理部门要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实施联合执法、强化联合检查,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主要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对生产者、销售者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事项及检查结果。二是建立日常巡查检查制度。对生产者资质、生产环境条件、设备设施管理、原辅料控制、生产关键环节控制、检验控制、运输及交付控制等环节展开严格检查和抽查。三是建立违法追责制度。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在生产、销售、运输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格处罚。

建立多元参与的全民行动制度。充分发挥多元主体的重要作用,引导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管理。一是支持科研人员开展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研究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的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品的研发。二是发挥社会基层组织的宣传作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公益性组织、新媒体从业者要加大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普及工作,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三是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和举报人保护制度,通过信访举报、网络信箱、问政电话等方式维护权益,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管理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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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刊载于《学习时报》2024年9月4日第7版

本期编辑:翟月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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