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第33届夏季奥运会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体育工作者进行及时奖励的公示》↓↓↓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第33届夏季奥运会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体育工作者进行及时奖励的公示 为表彰河南省体育工作者在第33届夏季奥运会上取得的成绩,鼓励全省体育工作者拼搏进取、勇攀高峰,加快推进体育强省、健康中原建设,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4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拟给予在本届夏季奥运会表现突出的18名体育工作者、5家单位分别给予记大功、记功和嘉奖奖励(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公示人选有异议的,应向我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并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371-69690118、69690282 附件:第33届夏季奥运会表现突出的体育工作者和集体及时奖励对象名单第33届夏季奥运会表现突出的体育工作者和集体及时奖励对象名单一、集体记大功(1)
二、集体记功(4)
河南省射击射箭运动中心
河南省游泳赛艇皮划艇运动中心
河南省球类运动中心
三、个人记大功(1)
四、个人记功(11)
李中原 第33届夏季奥运会射箭男子团体第4名
王浩宇 第33届夏季奥运会男子100米自由泳接力第4名
朱 婷 第33届夏季奥运会女子排球第5名
张怡涵 第33届夏季奥运会女子体操团体第6名 第33届夏季奥运会女子高低杠第8名
吕 扬 第33届夏季奥运会女子四人双桨2000米第6名
武翠翠 第33届夏季奥运会射击飞碟多向第6名
鲍珊菊 第33届夏季奥运会自行车女子团体竞速第6名
郭裕芳 第33届夏季奥运会自行车女子团体竞速第6名
孙佳琪 第33届夏季奥运会小轮车女子自由式公园赛第7名
刘 琦 第33届夏季奥运会自行车男子争先赛第7名
韩雪振 第33届夏季奥运会男子拳击—92KG运动员
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网络综合 声明:“魅力郸城”微信公众号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存在使用不当的情况,敬请相关权利人随时与我们联系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