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一县纪委监委公告

民生   2024-10-26 22:14   宁夏  

鹿邑县纪委监委关于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自2024年10月起,鹿邑县纪委监委将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2019年以来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址和规划设计、招投标监管、实施管理、资金管理、依法行政、管护使用等方面问题。

二、整治重点

(一)项目选址和规划设计方面。重点整治在禁止建设区域进行项目选址的问题;勘察、设计未深入实地掌握项目区的地形、地貌、地质情况,对灌溉水渠、机耕道路、电路架设等情况了解不够全面,不切实际的问题;项目规划申报和报批审核不严格、资料不规范等问题。

(二)项目招投标监管方面。重点整治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投标环节串标、围标、陪标,中标单位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应招标不招标、化整为零规避招标、明标暗定虚假招标等问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物资采购、质量管理等行为;从事项目管理的公职人员参与工程项目建设,非法获取利益,违规制定有倾向性招标文件和评分办法、违规评标、评标不公等问题。

(三)项目实施管理方面。重点整治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未批先建,未经许可擅自变更建设内容等问题,工程建设进度滞后影响农事耕作的问题;对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管不到位,存在偷工减料、违规作业、弄虚作假等问题;未按规定确定供应商,采购使用的设备材料不达标,降低标准的问题;监理、检测等人员工作敷衍导致产生严重质量和安全问题,初步验收走过场等问题;施工过程中,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及时有效解决,是否存在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甚至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四)项目资金管理方面。重点整治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利益勾连等问题;项目资金使用未按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执行、专款专用,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资金,虚报套取、截留挪用、贪污侵占、私分私存、违规出借、违规拔付项目资金,挤占、侵吞、挪用项目建设资金等问题;在项目建设中吃拿卡要、收受红包礼金、利益输送、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通过违规对项目变更设计,降低工程质量,套取项目资金的问题;资金安排使用未达到绩效目标要求,起不到推动农业高质高效作用的问题。

(五)项目依法行政方面。重点整治项目主管部门未依法履行职责,行业监管不到位、缺位、失职失责问题;领导干部对项目、资金优亲厚友打招呼,项目和资金落实过程中以权谋私,以非法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六)项目管护使用方面。重点整治项目区乡(镇)、村未制定管护制度、未签订管护协议,未落实管护主体、队伍、责任和资金等问题;高标准农田建设田间工程不能正常运行,施工方在项目工程质保期内未对损毁工程进行维修等问题;建成的配套设施废弃闲置、被占用或改作其他用途等问题。

(七)其他方面。重点整治农业农村、财政、审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在高标准农田审计和检查中发现的、需要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等问题;严肃查处项目实施中贪污贿赂、权力寻租、利益输送、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腐败问题。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394-7214406

举报信箱:鹿邑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邮编:477200

举报网站:http://henan.12388.gov.cn/zhoukou/luyixian/

来访请到:鹿邑县仙源路与紫气大道交叉口南100米鹿邑县来访接待中心纪委监委窗口

微信公众号:清风鹿邑(微信搜索并关注“清风鹿邑”公众号,进入公众号首页底部点击“四风举报”按钮进入“四风举报”菜单,即可按提示操作完成举报。)

扫码举报: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我们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鹿邑县纪委监委

2024年10月22日


来源:清风鹿邑 网络综合 声明:“魅力郸城”微信公众号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存在使用不当的情况,敬请相关权利人随时与我们联系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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