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窝镇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民生
2025-01-06 09:37
天津
张家窝镇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新春佳节将至,烟花爆竹虽能为节日增添喜庆色彩,但其背后隐藏的安全隐患及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为深入贯彻执行《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及《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西青区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本市行政区域内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鉴于此,张家窝镇人民政府特发出如下倡议:诚挚呼吁广大居民自觉遵守《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购买、不存放、不燃放烟花爆竹,倡导采用电子鞭炮、鲜花装饰等环保、安全的节庆方式,共同营造清新、安全、和谐的节日环境。在自觉遵守禁放规定的同时,鼓励广大居民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对于发现的非法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敢于举报、及时制止,共同维护张家窝镇的安全稳定与绿色发展。党员干部应率先垂范,不仅自身做到不销售、不燃放烟花爆竹,更要通过社交媒体、社区活动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禁放政策,传播绿色生活理念。辞旧迎新,无需烟火璀璨;欢庆佳节,更需安宁祥和。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以实际行动响应政府号召,为建设绿色生态、宜居宜业的美丽张家窝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