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矫正对象法律意识,提高矫正对象的自我保护意识与预防再犯罪风险,金凤区上海西路司法所联合宁夏启辰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特邀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唐律师为我辖区矫正对象开展“增强法律意识,守好法律底线”宣讲活动。
以案说法,强化规则性与合法性思维。习总书记曾强调“可以不懂法,但一定要有法律意识。”为进一步增强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和遵规守纪意识,唐律师有针对性的进行讲解,首先从刑事法律风险现状入手,介绍了当前社会中刑事犯罪的特点以及普通人的犯罪率。紧接着,又从故意伤害罪、危险驾驶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串通投标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几个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且极有可能触犯到法律底线的罪名出发,以案释法,提高矫正对象的守法意识与法律认知,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犯罪离我们很远又离我们很近,矫正对象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预防再犯罪,为今后更好的融入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元旦将至,节前给你提个醒。岁末年初,元旦将至,为有效防范矫正对象脱、漏管和重新犯罪,切实筑牢矫正对象的思想防线,我所在此次集中教育会上明确做出了如下几点要求。一、要遵守日常管理规定,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心得体会是犯罪意识的集中体现,一月一心得是对认罪态度的逐步转变,是对身份意识的不断深化,是通过反思后的自我沉淀。各位矫正对象要严格、认真对待每月心得,结合自身改造经历与感悟认真书写。不得出现大篇幅抄袭、与自身身份及改造经历毫不相关的内容,否则给予批评教育,重新书写。二、要牢记身份,远离酒驾和黄赌毒。你们要强化身份意识,增强自我约束。节日期间,禁止酒后驾驶机动车,禁止接触黄、赌、毒,严禁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如违反规定,将会受到相应的惩处,给予警告、训诫、提请收监等相关处罚。三、遇到重要情况,及时汇报。矛盾纠纷排查是近期我们的重点工作,我们将重点关注矫正对象的日常生活情况,排查相关风险隐患。同时,各位矫正对象也要做到有事实时汇报,及时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根据情况给出合理的建议与相关解决措施,防止矛盾的进一步激化,预防再犯罪的风险。
通过此次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遵法守规意识,牢固树立了社区矫正对象“法律红线不容触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的观念,也为营造和谐稳定、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来源:上海西路司法所
初审:李 婧
终审:陈 刚
编辑:吴佳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