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10人!启东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公开招聘

政务   2024-11-10 12:20   江苏  

启东市12345热线是为社会公众提供7×24小时非紧急类政府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的综合性平台,统一受理公众通过电话、微信、微博、网站等方式提出的咨询、建议、投诉、举报等诉求,并及时交办、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处理、答复。为适应公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话务受理员,话务受理员主要负责通过电话、微信、网站等渠道,受理企业群众有关公共服务的咨询、求助、建议、投诉、举报等非紧急类事项。

一、招聘人数
10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思想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具有较强的责任感、服务意识、团队合作精神、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以及拥有较强的为民服务意识。

2.具备良好的电脑操作技能,中文录入熟练,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夜间值班能力(本岗位24小时轮班制,如遇夜班,上一休二),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晰,具备较好的沟通交流能力,能熟练使用启东方言进行交流沟通。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超过 35 周岁人员,需缴纳一定社保年限,确保退休时累计已缴满 15 年社保),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下列人员不得报名或不予录取: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10日-11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逾期不得报名。

2.报名地点:
启东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世纪大道2099号)底楼大厅,联系电话:0513-83330090。

3.报名方式:
(1)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三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http://www.chsicom.cn)纸质版。(2)年龄超过35周岁的必须出具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明细纸质版(查询方法:支付宝——江苏智慧人社——个人权益单——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参保人员))。(3)报名人员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如实填写《招聘报名表》,工作履历必须准确清楚,相关的工作经历需备注证明人及联系方式,并交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4)现场报名时由现场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如实申报。凡不符合条件和要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试及聘用办法
报名截止后由招聘单位通知组织考试,届时招聘单位将通过报名表上留存的号码进行通知,请务必保持通信畅通,多次拒接或不接电话视作弃权处理。

1.技能综合测试
主要测试汉字录入速度以及正确率,录入合格线为60字/分钟,合格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不合格的直接淘汰。考试成绩当天公布,等待招聘单位的电话通知。

2.面试
面试内容为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及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以百分制计算,7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当场公布。

3.总成绩
总成绩=技能操作测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80%)
均采用百分制计算 (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如末位同分,取面试高分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取面试加试成绩高分者),择优录取。

4.体检
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5.政审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6.递补
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人员,可按规定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对于政审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人员,也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7.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相关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期3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被录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由启东市劳务技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与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试用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被录用人员享受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劳务人员A类工资待遇并享受月度绩效考核奖励。表现优异者,可选拔至其他岗位。

六、组织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市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组监督下,由启东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以本《简章》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考生往返交通费、食宿费、体检费自理。

七、其他事宜
应聘人员应当如实告知健康信息。在报考过程中应主动接受现场工作人员查验和询问,服从管理。


源  启东市指挥中心

编辑  沈力

责任编辑  施盛夏
审核  袁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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