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开展“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专项行动,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近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
原告某物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货物运输代理服务,被告某制造有限公司自2020年11月开始委托原告进行货物运输,双方基于互信和共同利益,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在多年的合作过程中,某物流公司一直为某制造公司提供高效、专业的货物运输服务,确保货物安全、准时地送达目的地,由于某制造有限公司未按时支付2024年3月至5月的运费,共计36万余元。尽管原告多次催促,但被告仍未支付,导致双方矛盾升级,原告遂起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郑少红走访被告某制造有限公司,了解到被告是因资金链紧张而面临困境导致无法按时支付合同款项,郑少红积极与被告协商,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分期支付方案,并细致询问了被告能接受的分期期限。与此同时,郑少红还及时与原告进行电话沟通,全面阐述了被告当前所处的困境,并呼吁双方能够换位思考、携手共克时艰。然而,由于原告对于分期期限持有异议,案件一度陷入僵持状态。面对困局,郑少红没有放弃,而是继续不懈努力,耐心劝解双方当事人,最终在郑少红的耐心调解下,原、被告双方各退一步,自愿达成协议,原告同意被告分期付款合同款项,该案以原告撤回起诉结案。
下一步,江华法院将继续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创新的举措,不断深化司法服务职能,着力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效,努力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贡献更多法治力量。
供稿丨蒋章欣
一审丨王江平
二审丨黄诗杨
三审丨漆飞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