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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平邑法院执行局成功调解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妥善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有效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申请执行人某果品公司与滕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滕某向某果品公司交付二层沿街楼一套。案经二审维持后,某果品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经过多次调解、协商,2019年7月4日,滕某将二层沿街综合营业楼中的第一层交付给某果品公司。但因滕某与某果品公司互负债务,滕某拒绝交付第二层(共十四间房屋,其中两间被滕某占有,其余十二间均被滕某租出)。
调解两步走 实质化解矛盾
执行法官充分了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焦点,为让矛盾从根源上得以化解,于是决定通过“两步走”的方法调解案件。
第一步,“桥归桥,路归路,一案一办解心结”。执行法官耐心对被执行人滕某释法说理,讲清利害关系,告知其虽然也有申请执行某果品公司的案子,但不能混为一谈,双方僵持下去,只会让矛盾愈演愈烈,两败俱伤。最终被执行人同意搬出涉案房屋,案件执行取得实质性进展。第二步,“与人方便即与己方便,促成现有租户与某果品公司延续租赁合同”。执行时,某果品公司强烈要求剩余四租户腾空搬出,考虑到柔性执法,利益最大化原则,执行法官多次与某果品公司及被执行人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被执行人滕某将交付房屋后的剩余租金退还四租户,四租户与某果品公司重新就租赁事宜签订合同。
至此,多年难以执行的案件圆满执行结案,双方当事人均对执行法官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