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官网2024年9月28日消息,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农业农村部批准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洛阳惠中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申报的猪伪狂犬病活疫苗(HN1201-R1株)为新兽药,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具体详见农业农村部公告第831号。
新兽药的基本情况
【通用名称】猪伪狂犬病活疫苗(HN1201-R1株)
【注册分类】三类
【新兽药注册证书号】(2024)新兽药证字49号
【监测期】3年
【研制单位】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洛阳惠中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成分与含量】 含猪伪狂犬病病毒HN1201-R1株,每头份病毒含量≥10 5.0 TCID 50。【备注:5.0为上标数字,50为下标数字。】
【性状】 淡粉色海绵状疏松团块,易与瓶壁脱离,加稀释液后迅速溶解。
【作用与用途】 用于预防猪伪狂犬病。免疫期为6个月,免疫产生期为免疫后14日。
【用法与用量】 按瓶签注明头份,用专用稀释液或灭菌生理盐水稀释成1头份/ml。肌肉注射1.0ml。仔猪40~60日龄免疫1次,种猪每6个月免疫1次。
【不良反应】 在敏感个体上注射后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可用抗过敏药物(如地塞米松、肾上腺素等)进行治疗,同时采用适当的辅助治疗措施。
【注意事项】
(1)仅用于接种健康猪。
(2)应用专用的稀释液或灭菌生理盐水稀释疫苗。
(3)疫苗在运输、保存、使用过程中,应防止高温、消毒剂和阳光照射。
(4)应对注射部位进行严格消毒。
(5)疫苗稀释后限2小时内用完。
(6)剩余的疫苗及用具,应经消毒处理后废弃。
【规格】 (1)10头份/瓶 (2)20头份/瓶 (3)40头份/瓶 (4)50头份/瓶 (5)100头份/瓶
【包装】 10瓶/盒
【贮藏与有效期】 2~8℃保存,有效期为24个月。
普莱柯表示,猪伪狂犬病是由猪伪狂犬病病毒(PRV)引起的家畜和多种野生动物共患的急性传染病,以发热、奇痒(猪除外)、脑脊髓炎为特征。该病对养猪业危害极大,是需重点防疫的动物疫病之一。
自 2011 年底以来,该病毒毒株发生变异,变异后的流行毒株致病性强,现有猪伪狂犬病毒经典毒株疫苗对该流行毒株不能产生有效的交叉保护,保护率低,给养猪业带来重大损失。
为有效阻止变异后的猪伪狂犬病对养猪业的危害,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公司从自主分离的猪伪狂犬病毒流行毒株中,优选出一株细胞适应性好、致病力强、免疫原性好的 HN1201 株,利用细胞连续传代致弱技术,获得 gE 基因及其两侧基因缺失的疫苗弱毒株 HN1201-R1 株。
公司开发的猪伪狂犬病活疫苗(HN1201-R1 株)是针对猪伪狂犬病流行株的活疫苗,可对猪伪狂犬病流行毒株和经典毒株均产生完全的保护力。
来源:大畜牧综合农业农村部和企业公告,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