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国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启动以来,盘州市严格按照国家、省、六盘水市等上级关于四普工作要求,秉持严谨务实科学的工作态度,扎实有效推进各项普查工作。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市委统战部部长和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为双组长的盘州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及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推进普查工作。组建普查队伍55名,其中县级人员6名、27个乡镇(街道)人员49名。印发《盘州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和《盘州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一次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办公室分组及有关工作职责;2024年5月11日,召开盘州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和动员部署会。
二是强化经费保障。盘州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四普工作,落实普查经费127.27万元。其中下达2024年经费预算48万元。按政府有关采购程序购买了普查专用的电脑、打印机、移动硬盘等设备。
三是强化人员培训。2024年9月5日至6日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展“文物普查能力提升暨文物安全业务培训”,共71人参加。通过培训,全市上下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以高度的责任感积极参与到普查工作中,将思想和行动切实统一到上级有关四普决策部署上来,力求以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任务。
四是强化实地调查。盘州市现有不可移动文物206处,已公布206处,其中已定级103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1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7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82处)。国家文物普查系统反馈盘州市三普不可移动文物名录208处,截至10月20日,实地调查复核三普不可移动文物147处,对复核的文物信息录入采集系统91处,共收集梳理77条新文物线索并建立台账,对其中7条新线索进行核查。
五是强化宣传发动。盘州市积极开展宣传报道和转载报道,开展网上新发现线索征集公告及宣传,动员27个乡镇(街道)通过各政府网站等方式对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进行宣传。截至目前共在盘州旅游、文运盘州、盘州非遗等公众号发布工作简报3期。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保持高昂的工作热情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全力推进四普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盘州市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贡献更多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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