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出手了!关于开展清理规范律师与法律服务机构违规合作的通知

文摘   2024-10-12 00:02   浙江  

来源:合肥律协


为提升社会各界对律师行业法律服务的满意度,切实维护全市律师事务所、律师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律师行业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市律师协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清理规范律师行业与法律服务机构违规合作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时间

2024年10月至2025年2月。

二、重点任务

本次专项行动重点针对全市律师行业与法律服务机构违规合作开展律师业务问题进行清理和规范,违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律师事务所实际控制或者参股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实际控制或者参股律师事务所的。

(二)律师事务所与法律服务机构共享用工、注册地址、办公场所或者服务标识,在宣传资料中与法律服务机构共同宣传,为法律服务机构在其他宣传推广或法律服务活动中提供便利条件的。

(三)为争揽业务,律师事务所、律师承办法律服务机构提供或者介绍的律师业务并支付案源介绍费用的。

(四)律师执业期间,以法律服务机构人员、法律顾问等身份有偿承办法律服务机构提供的律师业务的。

(五)律师事务所、律师与法律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违法违规合作行为。

三、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自2024年10月11日开始,至2025年2月10日结束,为期4个月,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阶段(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20日)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按照要求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确定负责人或者责任人,召开动员会议,认真传达专项行动精神和具体内容,并提出具体工作目标和要求。

(二)自查阶段(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1月20日)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律师要主动申报曾经或者正在合作的法律服务机构,就存在的违规开展律师业务行为自行上报,并提出自查自纠意见。主动报告违规开展律师业务行为的,视为从轻或者免予处分的情节。

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均应向市律师协会提交律师事务所盖章、律师签名的纸质版《承诺书》(详见附件1、附件2),承诺不与法律服务机构违规合作开展律师业务。

各律师事务所应将本所及本所律师的《承诺书》《律师事务所自查报告》于2024年11月22日前,报送至市律师协会投诉受理查处中心。对于不主动报告而被他人举报或者投诉的,一经查实,市律师协会将按规定予以从重处分,并视情况报司法行政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三)调查阶段(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2月20日)

1.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安排工作小组在全市范围内对律师事务所进行抽查,重点抽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与法律服务机构存在违规合作开展律师业务情形及相关投诉较多的律师事务所。

2.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邮箱,接受广大群众投诉、举报,并将投诉、举报重点问题汇总备案,具体举报途径如下:

(1)电话举报:市律师协会投诉受理查处中心,电话:0551-63631339;

(2)信件举报: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8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B座44楼合肥市律师协会投诉受理查处中心;

(3)来访举报: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8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B座44楼合肥市律师协会投诉受理查处中心。

3.调查各律师事务所、律师与法律服务机构违规合作情况,进一步明确和压实律师事务所主任责任,加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确保清理规范行动取得实效。

4.与市场监督管理、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进行沟通联系,收集、调取有关律师事务所、律师与法律服务机构违规合作开展律师业务的线索、证据等。

(四)处理阶段(2024年12月21日至2025年1月31日)

1.涉嫌违规案件,依法调查,收集整理违规证据。被调查律师事务所、律师应配合调查,若有逃避、抵制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的情节,将按规定予以从重处分。

2.经过调查,违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构成违规的案件,将依法处理。

3.涉嫌行政违法的案件,将移交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处理。

4.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五)总结阶段(2025年2月1日至2025年2月10日)

市律师协会梳理本次专项行动查处的违法违规案件数据、类型,总结一批典型案例,通过市律师协会“一网一微”平台向社会公布,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警示教育。探索建立清理规范此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常态化机制,引导广大律师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附件:

1.律师事务所承诺书

2.律师承诺书

合肥市律师协会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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