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四川省总河长令第5号《2024年全面强化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和巴中市总河长令第5号《2024年巴中市全面强化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关于“建设幸福河湖”的有关工作要求,平昌县河长制办公室、平昌县水利局根据《四川省级幸福河湖评定工作方案(试行)》《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幸福河湖评定工作的通知》(川河长制办发﹝2024﹞40号)有关要求,对渠江平昌县段幸福河湖建设成果进行了自评,现将自评结果公示如下。
渠江平昌县段又名巴河,属嘉陵江一级支流,普查代码FCE00000000L,县境河流总长度为79.06km,流域面积为2229km2。渠江(平昌段)起点为平昌县澌岸镇先锋村木连溪,终点为平昌县白衣镇黄梅溪。平昌县河长制办公室、平昌县水利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对该段河流岸线进行了实地踏勘,对自然岸线现状和有关建设情况进行了仔细分析,并按照评价体系从“安澜、生态、宜居、智慧、文化、发展、基础工作和公众满意度”7个方面进行了评价,自评总得分为90.32分,满足市级幸福河湖评定标准。
特此公示。
平昌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4年12月2日
来源:平昌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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