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气温持续走低,随着低温天气到来,室内违法吸烟也进入高发季。《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中规定,北京市控烟工作实行政府管理、单位负责、个人守法、社会监督共同治理,本期普法课堂讲解禁烟条例和禁烟场所以及在禁烟区吸烟的后果。
真实案例分析
(1)公共场所室内区域与公共交通工具内
根据《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第九条 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
(2)未成年人主要活动场所、体育场观众席比赛区、妇幼医院的室外区域
根据《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第十条 下列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外区域禁止吸烟:
(一)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儿童福利机构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场所;
(二)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
(三)体育场、健身场的比赛区和坐席区;
(四)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
备注:在《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第十条中规定以外的其他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外区域,可以划定吸烟区。
个人在禁烟场所吸烟的处罚依据是?
(1)在幼儿园、学校等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吸烟最高处500元罚款
根据《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第二十五条 由市或者区卫生健康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2)在禁烟公共场所以及排队等候中吸烟最高处200元罚款
根据《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第二十五条 由市或者区卫生健康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十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罚款。
(3)乱扔烟头,破坏街面秩序最高处200元罚款
根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五十二条 乱扔烟头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五十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百元罚款。
禁烟场所控烟工作谁来负责?
该场所的经营者与管理者需要履行禁烟行动的管理、检查、劝阻责任
根据《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第十二条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将控制吸烟工作纳入本单位日常管理,依法划定禁止吸烟区域,制止违法吸烟和不文明吸烟行为;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控制吸烟工作。
禁烟场所经营者与管理者
应履行哪些责任?
根据《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第十三条 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负有下列责任:
(一)建立禁止吸烟管理制度,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二)在禁止吸烟场所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和举报投诉电话号码标识;
(三)不得在禁止吸烟场所提供烟具和附有烟草广告的物品;
(四)开展禁止吸烟检查工作,制作并留存相关记录;
(五)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内的吸烟者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要求其离开;对不听劝阻且不离开的,向卫生健康部门投诉举报。
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可以利用烟雾报警、浓度监测、视频图像采集等技术手段监控吸烟行为,加强对禁止吸烟场所的管理。
禁烟场所管理人员未履行责任
会受到哪些处罚?
(1)未按要求建立禁烟管理制度、禁烟场所未设置禁烟标志与举报电话号码
根据《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第二十四条 第一款 未按要求履行责任的,由市或者区卫生健康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2)对违法吸烟者未进行劝阻
根据《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第二十四条 第二款 未按要求履行责任的,由市或者区卫生健康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①场所内吸烟者有1人的,警告,并处5000元罚款;
②场所内吸烟者有2-5人的,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不含)8000元以下罚款;
③场所内吸烟者有5人以上的,警告,并处8000元以上(不含)1万元以下罚款。
小提示:为更好地落实《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保障居民的生活环境,街乡行政执法部门将行使原属卫生健康部门的室内控烟处罚权。
在公共场所遇到二手烟侵扰
居民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1)经营者、管理者或服务人员应当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来源:掌上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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