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能够积极关注和回应人大代表建议,主动开展未成年人文身专项监督,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是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有力举措,也展现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履职担当。”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九江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公交驾驶员张海荣在九江市浔阳区检察院调研时说。
张海荣曾在全国两会期间提出,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开展未成年人文身专项监督活动,推动主管部门齐抓共管,形成监管合力。
浔阳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也发现,部分涉案未成年人有文身,通过询问了解到,辖区部分文身店经营者存在不核实文身者年龄,甚至明知文身者是未成年人依然违规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问题。
根据张海荣的建议和内部线索移转,浔阳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检察官深入辖区内文身店、美容店走访调查,发现文身店、美容店存在未在显著位置标明“禁止未成年人文身”、实际经营范围与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不相符、使用的颜料无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和生产厂家信息等情况,为未成年人文身的乱象亟待治理。
于是,浔阳区检察院组织该区有关单位召开未成年人文身治理磋商会和公开听证,依法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检查辖区内30家文身店、美容店。经回访,检察官了解到违规经营文身店已完成整改。
在听取浔阳区检察院报告人大代表建议落实情况后,张海荣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建立的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凝聚了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工作合力。通过开展检察公益诉讼等方式,检察机关有效促使未成年人文身问题得到治理,同时持续加大普法力度,不断提高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值得点赞!”
来源:检察日报
图片:姚卫东
责编:汪红
点亮“在看”,颜值up↑u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