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金豆”,“植”得保护

政务   2024-11-05 16:00   江西  











生物多样性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保护野生植物,对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至关重要。全南县检察院持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多措并举保护野生植物,呵护全南青山绿水。



今年7月,该院发现该县某乡镇辖区内存在非法采挖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金豆”的情形。


经调查,查明该县村民邱某某、何某某于2018年至2024年期间,在未办理采集证情况下,收集、采挖野生“金豆”400余株,其行为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该院依法向相关主管部门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要求其对违法行为人破坏野生植物资源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并对受损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


相关主管部门与邱某某、何某某协商,通过“劳务代偿”的方式将扣押的“金豆”移至自然保护区进行栽植,同时义务成为自然保护区为期6个月以上的护林员,协助主管部门进行日常巡逻。


今年10月,经办案检察官回访,存活的262株“金豆”已全部移植到全南县桃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内。




来源:全南检察

责编:邓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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