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绥化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 11月11日,绥化市委第一巡察组专项巡察明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动员会议召开。绥化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杨伯瑜、副组长张安军及巡察组相关同志,明水县委巡察办主任李凤海及明水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县水务局、县财政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党委书记,县农业农村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上,绥化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杨伯瑜同志作动员讲话,对做好本次巡察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明水县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敬利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压力传导,切实增强巡察整改政治自觉,推动整改落实。要强化责任担当,理清工作思路、统筹工作布局、务实工作作风,全面压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解决共性问题、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相结合,充分用好本轮巡察成果,以鲜明的政治立场、严肃的政治态度、高度的政治自觉从严从实落实整改,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绥化市委第一巡察组将对市本级及10个县(市、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为期70天左右的专项巡察。巡察期间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问题,设信访联系电话:13163645059,接访地址:望奎县农业农村局209信访接待室;信访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不分节假日;寄信地址:绥化市北林区迎宾路2号党政办公中心市委第一巡察组收,邮政编码:152000;受理日期:2024年10月14日—12月21日。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市委第一巡察组主要受理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来访以巡察组实际办公地点为主),重点是立项审批设计、招标采购、项目施工、项目验收、资金管理使用、后期使用管护等方面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处理。
全媒体记者:王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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